我决定离婚那天31岁,女儿7岁。与前夫兜兜转转十年,结婚前就知道不是一个桌子上的菜,但是从小单亲的我病态的讨厌离开,所以凑凑活活,闹闹哄哄的走进了婚姻。不能说他完全没有优点,也有过开心的日子,但是后来他的经济,三观,男女关系彻底颠覆了我的认知。在此就不做赘述了,大概和每个家庭都一样,一地鸡毛,但是我这一地鸡毛好像特别特别厚,紧贴脖领了。林徽因说: “人一旦有了隔阂,就真的走不近了。这世上只有和好没有如初,旧帐重提是因为它从未被妥善解决过。热情这东西耗尽了过后就只剩下疲惫和冷漠。细节中崩溃,失望中放手。”就这样经过多次的优柔寡断最后还是理智的选择离开,36个小时没睡,没吃,没喝,倒不是多舍不得,就是那一刻觉得自己特别特别委屈。这样本本分分的付出还是给不了女儿我错失的完整童年。
小时候我常常跟在别人一家三口后面羡慕不已,离婚后我依然对路上一家三口的画面羡慕不已。有时候觉得这大概就是定数吧,强求不来。加上刚好那时工作部门稍作了变化,体力和精力都是日日紧绷着,女儿的学习也是一刻不能放松,经济也稍有缩减,说一点都不难是假的,说特别难好像也不至于。
我有个特别亲的表姐从小一起长大,决定离婚的那个晚上我与表姐发着越洋微信,她不断给我打气,我挨着身边熟睡的女儿一边流泪一边点头。想想这么善良的自己从小到大真是不容易,命运怎么就不能对我好一点点,总是给我这样那样的别无选择。真的有点气馁。
希望自己快点调整好,如果性格使然没办法成为自己和女儿的太阳,那我愿意当一轮明月挂在天上散发出晕开的光,照亮女儿和自己手拉手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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