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故事最早的应该是父母的东迁。
在我还没满月的1962年2月,父母从工作的青海格尔木启程回山东姥姥家落户。
回家的原因是因为当时的精兵简政,爸爸妈妈申请辞去公职回农村务农。
爸爸是抗美援朝结束后随部队转业去的青海格尔木市,开始是市委办公室主任。妈妈是去给随莱阳监狱迁到格尔木的二姨看孩子而去的。因为妈妈有文化,所以在格尔木市委组织部工作。
辞职的起因听妈妈说是在1959年生活困难的时候爸爸带队去野外打黄羊和采白刺果回来给机关人员改善生活的时候,跟同住的人说机关领导分东西的时候挑好的往家拿等类似的事情被打小报告了,结果回来就被打成右倾然后停职停薪。停职停薪,生活只靠妈妈的工资肯定很艰难,如此状况辞职回乡也就顺理成章了。
回山东时是带了所有的家当和两个孩子走的,说是从格尔木到西宁就走了一周(搭便车),从西宁又经兰州到山东滕州,在我表姐家打了个尖,然后回到了山东蓬莱五十里堡公社范家村。二月启程,到家时将近四月了。
1962年春,正是困难时期,说路上吃东西要异常警觉,刚拿出一块小饼干给姐姐,立刻就会有不知哪儿来的黑手把饼干抢走,火车一到站,车窗外就会伸过来一双双黑黑的手乞讨,偶尔还会在火车道两边看到没有掩埋尸体。
尿布片火车上没地方洗,只能边用边晾,实在不行的就扔,到家时能拆布片当尿布的都拆了,包括床单。
我很庆幸,我回来了,没有夭折于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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