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十九岁,她二十二岁,我莫名其妙的爱上了她,但我从未表露,应该是不知道怎么说。暑假由于工作,她来到我家乡的小县城。我早上七点左右就在那个破旧的汽车站等她,她差不多中午才到。骄阳似火,她汗流浃背,我买了瓶冰镇的饮料给她,她说,我喝纯净水,要常温的。我帮她把包拎着,领她去我找好的宾馆休息。晚上稍微凉快些,我说我们出去转转。在一个市民休闲广场我们坐在草坪上,我喋喋不休的给她介绍这里的风土人情还有什么特色美食,她很安静没说什么话,她突然好奇的说了一句,以后你会找什么样的女朋友。不知道,可能是你这样的吧!我说。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吃完早餐,去了一个湖边。湖边很凉快,微风拂来,湖的不远处有一座小山,据说上面埋了一位不大出名的宰相,我不大记得我们是不是爬上山去了。我们坐在湖边,我没说太多的话,可能是之前说太多了,两个人安静的看着湖面。夏季在一个阴凉处,有些微风,人是很容易睡着的。我不知不觉睡着了,醒后我发现她还是同样一个姿势坐在那。她说睡醒了,走吧!几天后她说她要回家几天,再回来可能要待上一个月。
一周后她从家回来,我领她去我早已租好的房子。房子是一个三层小楼,地方还算幽静,她还夸我考虑周全,我稍微有点小得意。房东是一个在营业厅工作的小女生,她帮我开门,简单的介绍了房子的布局,厕所,房间,冰箱,洗衣机什么的。她说你们是住楼上还是楼下,我说我住楼上她住楼下。小女生房东有点疑惑的说,怎么小两口还分开住啊!她有点尴尬,我打圆场,我们还没结婚呢!地方确实不错还便宜,一个月租金700元,就是不允许做饭,房东心疼她的新房子。不过我们总是偷偷的到三楼去做饭,是一间空置的大房间。她在家带了一个小锅,第一顿饭是煮了一锅排骨面,我放了两斤排骨,半桶面。其实那时候我不会做饭。我问她好吃吗?她笑着说味道还行,但我们这么吃是不是有点奢侈。来来来,好吃就多吃点,没想到她还真的挺能吃的!
我们有时会傍晚出去跑步,可以看见灼热的太阳慢慢落下,血色的夕阳看上去还是很美的。她跑不过我,我跑跑停停等她。她说,那地里都是什么,我说玉米、黄瓜还有西瓜啊!她说这么原生态的,肯定很好吃,给我摘两根黄瓜晚上敷面膜。你这是让我去偷东西啊!快去,别废话了。大多数时候还是我们吃完晚饭后,出去散步,可以听见稻田里的蛙声。夏夜应该都是如此吧!晚上回来,有时会看一部电影,《诺丁山》就是我们一起看的,还有《阿甘正传》,她说她很喜欢这部电影,喜欢汤姆汉克斯饰演的这个角色,其实我也是非常喜欢。我很少到女孩子房间去,因为感觉不礼貌。一般她会上楼找我,坐在我床上和我说话,话题有诙谐幽默也有严肃正经的。反正我什么都能聊,我说以后要找一个能聊的人,不然时间长了老了,无话可说是很无聊的,容易得老年痴呆,她说,嗯!
本来说要待一个月,但不到十天她又回家了。和她的朋友们去了杭州旅行。我一个人在这个屋里,基本上每天重复同样的生活,煮面条,散步,看电影,也会看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的,这是她从家给我带来的。一个人的时间持续了很久,记不清是多少天,会想她偶尔发短信,很少打电话,她一般不怎么接电话。
她旅行回来,穿着一双粉红色的拖鞋,之前一直是耐克的板鞋。她突然又回来了,不过她说明天她就要走了。但这一走就是4年,整整4年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见过一次面,我只记得我写过一封信给她。四年后,我23岁,她26岁!我来到北方,她呆在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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