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情如我,是非常喜欢年代感的。路边小吃店上写个二十年老店的字样,我就会激动得觉得非吃不可。大学时候有个哲学老师,有一回上课讲他曾经在内蒙古支教十年,我竟然芳心大动,从此以后一改上课总看课外书的恶习,每次都早早去抢占第一排位置,上课必做笔记并作仰慕状,就因为觉得人家充满了历史的厚重质感。我妈有两个要好的朋友,小时候逢年过节的,经常会聚聚,两位阿姨举起酒杯说“来,为我们三十年友谊干一杯!”的时候,我妈其实性情凉薄,颇以为这些饭局来往繁琐的,而我却早已在一边向往到恨不能一夜老去,也可以有机会说出一句多少年之类的话。哇塞,那会是多么沧桑而忧伤——我陶醉在自己的设计里了。
而今说起这些,也是不禁感触,说到底还是年轻!也只有在年轻的时候才会觉得时光会过得多么慢,觉得未来有多么远而青春会多么持久。
今天的作业题是写一写走近你生命中的朋友,生命中?天啊是哦,我似乎是一夜之间,就走过了漫漫人生路,来到了将近四十岁的这个节点,也成为了一个有故事有岁月的人。
但是人生走到如今,早已明白倾盖如故白发如新的道理,庆幸的是,就是可以毫不犹疑非常确定地说,拥有一个“走进了生命的朋友”。算一算时间?呵呵,整整十七年。
第一次见到优芳,是大学毕业后去工作的学校报到,我们几个惴惴不安,在档案管理部门看着学校老师安排工作,到最后才知道那个坐在一边办公桌上的一直帮着整理文件的短发女生竟然和我们一样只是来报道的新老师,那么老练——是我们所有人的感受,本能地不喜欢--也许是因为自己自卑吧。
多年以后,我们还是自嘲根本不是一路人,做朋友完全是误会了。她极瘦,买衣服的要求是可以显胖,运动的目的是增进体重,这对我完全是拉仇恨,我从青春期起人生的最高理想就是吃不胖,最爱和最纠结的话题是减肥;她仔细谨慎,凡事必先做周全安排和计划,而我从来都是走一步看一步,赶飞机都会是最后一分钟赶到;她为人师表,各类比赛都频频获奖,在学校里,除了“骨感”还是骨干,我是嬉笑怒骂闲云野鹤,不求上进得过且过,倒也被学生们认可喜欢。
可是如此不同的两个人,却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也许就是在这些年中,塑造了相似的三观也接受了各自的差异。其实我是真想写几个感人的大事的,但是一时之间还真是想不到,也是因为无论为对方做了什么,都觉得是应该的,无论对方为自己做了什么,也觉得是心安理得,反正你陪我长夜痛哭,我为你两肋插刀这种事一样没少过。就是觉得和她在一起是最放松的状态,可以毫无压力地展现最真实的自己。只有和她在一起,才知道是有灵魂伴侣这一说的,哈哈。曾经学校组织去云南旅游,我们从宁波出发开始说话,接下去的五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在一起,还每天都熬夜卧谈,一直再宁波机场落地,就没有停过说话。自己都奇怪说了些啥,反正从来不会闷。几天不见如隔三秋在样的表白也是跟她说的,因为无论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事,就会自动想着要跟她说说,见着了,说完了,就踏实了。否则事情就会一直在心上挂着,没着没落的。
十七年,我们认识对方的所有家人和几乎所有其他朋友,我们也已经成为了家人。我经常跟老公说异性真的是来自于两个星球的,根本不适合组成家庭,如果我可以和优芳结婚,然后和老公谈恋爱,那生活应该会美好很多!
走进生命的朋友,呵呵,这样的,应该就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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