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给学子们朗读了《骑鹅旅行记》第11章《熊洞历险》,开头尼尔斯鞋子掉下来,救小孩子湖缝脱险还可以,到了熊洞里,遭遇大熊,尤其是公熊后,冗长乏味的对话,连我自己都越念越没有感觉,真想停下来,还是硬着头皮,念完了事。
我才更清楚地明白:一个作家能把全篇写的扎实,有趣,精彩,着实不易。不过,凭着第四章《鹤之舞表演大会》精彩绝伦的描写,赛尔玛·拉格洛芙也足以青史留名了。
这也引起了我的思考,一个作家,在历史长河里,该留下什么?
我们回顾历史,会发现:像乾隆平生写了上万的诗歌,数量数一数二,但没有人记得他一首诗歌;也有人,人们对他的诗文津津乐道,真名却淹没在历史长河里,人们只好用无名氏名之。
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人们记得我写的文章,哪怕一行诗,宁愿名声藉藉,默默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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