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韵、次韵、依韵、用韵》
在唱和作品中,经常见到“步韵、次韵、依韵、用原韵”等字眼,同是和作,却有不同的含义,兹将其概念和差别介绍如下:
步韵、次韵是一个意思,指与原作韵字相同,次序也不变。“步”可理解为“步骤、亦步亦趋”,“次”可理解为“次序”。这是一种比较严谨的唱和手法。
用韵指与原作韵字相同,但先后次序有变化。如原作用“东、通、红”,和作用“通、红、东”。这种手法常用于原韵字意较窄的时候,是一种变通办法。
依韵指与原作是一个韵部,但韵字与原作不同或不完全相同。如原作用“东、通、红”,和作用“丰、东、穷”。这种手法常用于形式与意境不好统一的时候,也是一种变通办法。
《文心雕龙·声律》有载:“滋味流于字句,气力穷于和韵。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
和诗或词时依照所和诗或词中的韵作诗或词,大致有三种方式:
1,依韵,即与被和的诗或词同在一韵中而不必用其原字。也就是说,同一韵部就可以了。
2,次韵,或称步韵,不但韵部相同,还必须用其原韵的原字,且先后次序都需相同。
3,用韵,即用原诗或词韵的原字,但不必按照原来的次序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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