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过很多人说,他们不喜欢看流行热门的书籍。我很不理解。各个时代都有它独有的味道,所以我坚持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
我只明白了一件事。
信仰也许不能解除病痛的煎熬,但却可以为我们打开另一扇窗。这样也是我们对生命的一种尊重。
主人公哈罗德在一个很平常的清晨,收到了一封来自一位二十年前好友的信——奎妮。简单的问候,平淡的叙述。大抵就是说她被癌症缠身,希望在这最后不多的时日向哈罗德一家问声好,她便可以安静的离开。
哈罗德欠奎妮一声抱歉,他让她等他。他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终究找到一个他觉得可以让奎妮活下去的方法——走到最北方的贝里克。这也是他唯一可以为她做的。
没有计划,没有地图,没有专门外出的装备,甚至没有一双合适的鞋。就这样哈罗德开始了他的旅途。一场挽救爱友生命的旅途。
说走就走的旅途并不容易,但是计划好了的也并非会坚持到最后,甚至连开始都要思考再三。放不下的东西总是很多。这一路上,所有的人都在质疑哈罗德,像是在听笑话一样,没有人真正在意他的故事。即便遇上少些支持他敬仰他的人,也是嘴头上的鼓励,大家都不相信他可以靠双脚就跨越整个国家。当然除了那个加油站女孩。
结局可想而知,他做到了。87天,627英里的路程,他就是做到了。但这些都不重要,甚至见到了奎妮也是平平淡淡几句念旧,这些都不重要。他承诺了,也做到了,就像是完成了使命。
我更在意的是,当把右脚放在左脚的前面,一个脚印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踩出来,生活的整个面貌展现在眼前,过去的人和事,没有说出的话,没有解释的误会,没有表达的感情一拥而至,那么我们也不再是没有开始时的自己了。
我突然相信信仰这个东西了,也觉得人是要有个信仰,才好向前走。似乎就像是每个新学期都会写的新学期目标,它总是给我们指引前面的方向。我想以后的结果是这样,我便向这样的路上走。这就是我理解的信仰了。
我不怕结局的不同,就怕连走下去的勇气都没有。生活的魅力有时恰在它的奇妙,不是我们想怎样就怎样,但也公平在我们还可以掌握它的过程。如果画纸上已经画上了美丽的图,还在乎有没有人欣赏做什么呢。
读到里奇抢了哈罗德该有的风光时,我是很气不过的。但哈罗德没有,他平静的让人乍舌,也是他的平静让我感动。我的信仰,我自己信着就行了,不要太多东西来打扰,赋予它太多的意义,也怕再很难是初衷了。
励志的鸡汤看了不少,伟大的名人传也知道那么一些。我们时常羡慕那些突然的强者成功者,尊称他们这样的行为是逆袭。好比我的同学为了爱情从学渣成为学霸,又再有谁谁谁半年从160瘦到了100。我至今都坚信,在那些挥汗如水的日子里,他们有他们的信仰,或坚持或放弃,是爱情还是尊严,都无所谓,成了就行了,就说明有信仰还算个好事情。这就够了。
有信仰的活着,或许好的时候没有作用,但我相信它总会陪我们度过难熬的日子。或开心或难过,坚持才是对生命的尊重。
我很开心这次读完还可以记住这么些个人名甚至地名,外国的小说总是很难记忆。也没忍住还是买了第二本,想看看奎妮的爱情。
如书中所说:他等了这一辈子,好像就是为了走这一趟。漫漫人生路,也该如此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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