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讲述人类由动物演变到“上帝”的书中,作者对世界上各处有关人类的发展历史娓娓道来,对各个哲学、宗教学派如数家珍,知识储备常常令人震惊。不仅仅向读者展现了人类演变的历史,也于无形中拓宽了我的知识面。
就像好的电影不会给出一个确定的结局,在这本书中的大部分篇幅,作者也并没有固执的告诉我们在诸多学派中哪个是更值得相信的,而是像吃自助餐一样,把许多甚至是对立的学派观点不带偏颇的列出来,供读者自行选择享用。
虽然整本书对很多议题没有得出确切的结论,但有一件事情却是作者几乎确认了的:承认无知——也是第十四章的主题“发现自己的无知”——是科学革命成功的前提。
文中做了一个好玩又直观的假设:
假设有个西班牙农民,在公元1000年沉沉睡去,等到他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500年,虽然这时哥伦布的水手已经登上新大陆,但他看四周的世界,还是会感到十分熟悉。这时的科技、礼仪和国界都有许多不同,但这位做了个李伯大梦的中世纪农民仍然能有家的感觉。然而,如果是某位哥伦布的水手做了这场梦,醒来时听到的是21世纪的iPhone铃声,他会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完全陌生、无法理解的世界。他很可能会问自己:“这是天堂吗?还是地狱?!”
这足以让人看出:在科学革命后的几百年,世界变化的程度已经让在这之前生活的人完全无法辨认。
科学革命并不是“知识的革命”,而是“无知的革命”。真正让科学革命起步的伟大发现,就是发现“人类对于最重要的问题其实毫无所知”。
在科学革命之前,特别是从“一神论”的信仰者发展而来的人们,相信在他们无法到达的“天上”有一位“无所不知”的神。人们只要通过先知或者传道者学习,就可以知晓这个世界上大部分重要的道理。而如果有些东西先知或者宗教的教义里面没有写,那就是神以为这根本不重要。至于出现了跟他们认定的神所传递的不一致的思想,那会被他们不加思索的否定。
而现代科学的独特之处就是承认自己对一些“重要的问题”一无所知。这样一来,没有什么是绝对的权威、绝对的真理,科学的发展也就更具活力。
关于这点,文中还提到了一个美国名字由来的小故事:
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后,一直相信那属于东亚海外,因为千百年来伟大的学者和《圣经》都只知道欧洲、非洲和亚洲大陆,“《圣经》怎么可能犯错呢?”。于是时隔几年之后,一位叫做亚美利哥.韦斯普奇(Amerigo Vespucci)的意大利水手相信这是一块前人都未曾发现的新的大陆,后来的故事我们也都知道了,地图绘制大师相信了这种说法,而且误以为他就是发现者,在绘出的新版地图上,为了向他致敬,那片新大陆的名字就叫“America”。
这位意大利人和哥伦布做的唯一不同的一点就是,他知道有一些事情,是“我们不知道的”。
从那以后,欧洲人前赴后继的探索起这片新大陆,他们希望填补起地图上这块空白。在这之后,他们在世界各地建起了基地和殖民地的网络。
有人会说,郑和下西洋比他们要早很多,规模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他们有一个最大的区别:
郑和下西洋是四处探访慰问,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最强大的国家,其他国家则需要自己的帮助扶持。并没有欧洲人想要征服其他国家的野心。
在我看来,不是“我什么都有了,都懂了”,而是一种“我还有很多东西不懂”的心态,不论在国家发展还是个人成长上都是无比重要无比珍贵的。
对国家来说,清朝闭关锁国时期,大清国以为自己什么都有,不需要对外界有任何依赖了。于是硬生生的切断了自己和其他世界的交流,有所发觉的时候已经落后了许多年。
对个人而言,想象有这样一种情景,一群人围在一起兴高采烈的讨论一个话题的时候,相信这时候,要展露出自己的无知,对他人说出“我不知道”,对很多人来说都是有一定的的心理压力的,原因就是怕别人觉得自己傻X。很久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担心被别人叫成‘傻X’,其实已经是‘傻X’了,只有不怕被别人称作‘傻X’的人才是真正的牛X。”放在这里也相当合适。
此前的近一年时间,许多人,包括我也一度把“做个有趣的人”当做目标去追寻。后来渐渐明白,所谓“有趣”,并不需要像喜剧演员一样,时时刻刻逗大家开心,也不是要去参加各种玩乐公号推荐的“xxx地人都会去”的活动,只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大家眼中的“有趣的人”而自己并不真正喜欢。
在现在的我看来,真正的有趣,仅仅是保持好奇心就够了。
就像英国人进入印度看到楔形文字之后的好奇心一样:刻在悬崖一侧的巨幅铭文,连印度人自己都没有太过关心,最后由英国科学家成功破译,帮助我们发现了更多古印度的文明遗留。
回到生活中,你更喜欢与身边充满好奇心的人交谈,还是与对周围事物更少关心的人交流呢? 与前者的交谈是这样的“我昨天去看了电影xxx,里面讲xxx”,“哎,这个有趣哎,你再跟我说说xxx”;而与后者的交谈是这样的“我昨天去看了电影xxx,里面讲xxx”,“哦,我不太看这种题材的电影”,“呃……”。
与“无知”相辅相成的一件事情是“犯错”。“承认犯错”这件事情,相当不容易做到。毕竟,这意味着“自己打自己的脸”。不仅仅“无知”,还“说错了”或“做错了”。
直到有一天,我最喜欢的“老艺术家”马东东说:“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听到这句话的当下,顿时内心放下了千斤的重担。
是啊,既然注定要被误解,那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马东东所以说,其实犯错也是表达者的宿命。想要不犯错,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什么都不做,但这显然不可能。
那么既然注定要犯错,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如果我能够重活一次,我将试着犯更多的错,我不再设法做的这样完美。我将让自己多一点放松,我将变得更加愚蠢,我将认真的做更少的事,我将不那么讲卫生,我将冒更多的风险,我将更多地去旅行,我将看更多的落日,我将爬更多的高山,我将在更多的河水中游泳。 ——博尔赫斯
博尔赫斯说,来生要犯更多的错。
但我没有来生,我只想今生就犯更多的错。
标题:人类简史
副标题:从动物到上帝
作者:[以色列]尤瓦尔·赫拉利
译者:林俊宏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豆瓣评分: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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