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本书顺手摆在我的面前,我在想什么呢?
她端庄的一袭嫣红,像美丽的女子——似少女,实则随我已二三十年之久。二三十年于文字的历史长河不算什么,于人生却是大不可忽略的一段岁月呵!
我开始认真审视她的封面。整体的美丽掩不住那无情的翻页留下的褶痕,页边起了若干的卷,最上层的部分竟露出了内里的白。
是我忽视她太久了。生活就是这样,当初或许苦苦寻觅,真心爱过的,在得到之后,往往不知不觉冷落了。
于是回忆当时邂逅的情景。年青时心怀希望,出入各家书店。当时在哪一家找到的她竟也印象模糊——这相当于忘了伊的娘家啊!
在琳琅满目的书架上如何发现了她?
是外表让我一见钟情?抑或因内容生了爱意?以及如何交接了从访客到家主的过程,这一切回想起来一概都不再清楚,几乎叫我吓了一跳。我的忽视于她也真是太过分了!
我开始仔细思考我们究竟因何结缘。确认起来,毕竟是一本书,不是妃子,不至于因为外表的一袭嫣红就瞬间爱上。
第一招人喜欢的应该是作为开篇的贾平凹的"丑石",语言简洁优美而富含哲理,震撼过当时年青的心灵。别的名篇也是珠玑串连,而且英汉对照,想必和当时冲动地想学好英语也有若干关系。
啊,这一转眼二十几年三十年的时间哗然而过,初衷大概是改了又改,退求其次,再退求其次,又退求其次,以至再逢她时竟恍如隔世。而当年的她,胜似被一时选中的妃子,不仅貌美如花,更兼深涵内慧,不料只在一时欢心过后,竟在无意间翻箱倒柜的某个时候才被假意愧疚实则遗憾地重新寻找出来。
那些曾经震撼心灵的文字依然震撼,曾经想以此为榜样攀宫折桂的心思像个无为的长者看淡一切似的转身长须飘飘。
再次相拂已宛然。对书如此,对什么事能真那么恒久地上心啊!而她也不争不抢,漾漾汪洋的智慧只渡有缘人的心思依然,于柳堤风下矜持顾盼,你来与不来,还是当年一样。
飘飘的一袭嫣红啊,除了边角人为的一些皱褶,她永远永远都是那么年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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