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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p2p投资的风险陷阱

09 p2p投资的风险陷阱

作者: 良仁学子 | 来源:发表于2017-10-20 16:16 被阅读12次

    p2p=个体网络借贷平台

    2014年,国家在互联网金融创新给予政策支持,发展迅猛。

    2015年,p2p交易金额达到4000亿,国家贷款金额达到交易金额2倍,行业面临严峻,稍有不慎,就会产生连锁反应。是p2p行业的生死大年。

    (一)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

    1999年17岁丁某封锁厂做销售元,利用互联网优势为家族企业营收300万,赚一桶金。

    2005年,资产重组成立五金工贸有限公司,经验机械设备,五金销售。

    2011年成立新材料科技公司,2012年成立yc融资租赁公司,三家企业成为yc集团的核心板块。

    近些年,丁某了解融资租赁业务赚钱后,设法转入金融领域,

    2014年2月,收购北京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并对运营平台进行改造,

    2014年yc集团更名为某租宝。

    某租宝一上线,就迅速吸引大量资金。数据显示,

    2015年6月底成交额80亿,12月份,成交额740亿,用户近500万人,

    短短半年成交量增长9倍,相当于一家中等商业银行。

    资料显示,某租宝出售融资租赁的预债券,交易模式为yc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

    然后在某租宝的平台上,以债权转让形式发标融资。

    融到资金后,yc融资租赁公司购买项目设备转租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定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yc融资租赁公司则向投资者支付利息收益和本金。

    这一模式下,yc公司收取利息差价,平台收取平台费,而且据警方透露,租赁公司和项目公司的合同都是虚假合同。

    丁某安排专人去一些企业谈判,并和这些企业签假的合同,给予承租企业1%-2%的好处费。

    某租金网络科技公司 740亿没有交一分税,项目基本虚假,没有形成中介费未形成营收,所以没交税。这也是出事的根本原因,投资者资金很难找回。

    还有一些打着基金公司的旗号,特别高的收益,也没有真实项目的,性质跟p2p差不多。

    公司名字不同,性质操作一样。这里面也涵盖老板的道德风险。

    所以,对于投资人来说,不是兑付利息的公司就是好公司,不是坏公司。而是看本质。

    普通老百姓亏钱,就是看到别人是兑付的,觉得自己的钱也是兑付的。这个要看命 看时间。

    很多平台打着国际集团借款的旗号,承诺立即还本付息,吸引投资者,集资的钱一部分以月息3%的形式放贷,一部分通过投资公司配资投资股票和期货,高风险的品种。关键是不管哪个模式,投资人都是不知情的。这是很大的风险隐患。

    (二)投资骗局模式分析

    1.设立个体网络借贷平台

    2.设计平台为借贷居间的角色模式

    3.通过旗下设立的企业,利用私下操作手法,在平台上发布借款标的。

    4.以高额收益率吸引投资人在平台上投资借款。

    5.将投资人的投资款用于自身经营和个人消费,而非转给借款的商家

    6.吸引更多的投资加入

    7.利用新加入的投资款支付前批投资人的利息

    8.经营收入不足以支付前期允诺的高收益

    9.平台出现对付危机,

    10.投资者投资无法得到保障。

    结论:任何投资都是好东西,不懂金融的投资者,一定要珍惜手里的资金,合理配置资金,多了解一些平台成立的时间和实力总是好的。社会拉投资的人,包括金融销售者,还是要多学知识,不要盲目拉投,投资人把钱给你是信任,做不好会让人倾家荡产。p2p好平台,看公司背景,适当的小额是普通投资的首选。期限不长收益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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