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睡得早,今天醒的也早。
出门时一阵凉意拂过胳膊,起了一层碎碎密密的鸡皮疙瘩,仿佛十多年前的某个早晨,小小的我突发奇想要去看日出,起了大早,初秋的早晨非常凉,我睡眼惺忪,趟着沾有露水的草丛,任凭拉拉秧切过我的小腿,留下一条条细细的粉红色的伤口,它日后会留疤,会消失不见,会像我最终看到的日出一样,没有留下痕迹。
我对早起有着复杂的感情,我羡慕、希望、怀有目的,又挣扎、无力、最终无可奈何。
同大多数一样,我也想自己是个自律、生活美好的人;同大多数一样,开始计划生活时,第一项总是早睡早起。恩……我偶尔可以做到早睡。
而早起就是我岁岁年年计划表里总会列在开头的那几个之一,也是每年年底依旧完好无损的立在计划表里的,坚强的那一个。
去年,我几乎都是10点30上床睡觉。早睡只需要跟你的手机作斗争而已,这对我来说,不算特别难。看会书-你知道的,书让人平静,乏味的内容,还可以带来困意;在快到点的时候上床,不要带手机,把它和书放在一起,然后闭眼,睡。刚开始时会有些睡不着,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喏,超简单。跟手机做斗争,还不如我跟书里精彩情节的斗争来得激烈。
但早起就不行了,我需要与困意斗争,与眼皮斗争,与神经斗争……拜托,那个时候,身体不是我的,它就是一只贪恋睡眠的怪兽,而我只是一个渺小的人类,站在巨大的欲望面前,他呲着牙,咧着嘴,呼出的气让人目眩神迷,他对我说“我要睡觉”……对不起,我妥协了。
别看我,我战胜不了它。它那么大!那么强!
于是,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早起成了我无法完成的期待。而记忆中为数不多的早起,都是带有目的的,伴有慵懒慢腾腾的气氛和晨间的凉意,藏在记忆中,一唤便醒。
让记忆深刻——这怕是我至今唯一能体会到的,一个早起带给我的好处了。
因一阵鸡皮疙瘩产生的联想,写于2017年9月15日,早上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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