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大学几年,兜兜转转遇见你遇见她。中途一次两次总以为看懂爱情。爱情并非独属文艺青年,也非众人害怕别人认为自己矫情的玩意。它确实存在,它也是每个人都需要都应该拥有的。就像未来一天,你会有个李太太、王太太、江太太一样。就像诸多的公益广告,起码它能让人看到一点亮一点星。甲朋友说,我突然觉得他很low,于是就不再喜欢了。乙朋友说突然觉得我不了解他,于是便不再痴情。可是到底心里如何恐怕只有自己清楚了。甲朋友我不了解,不做评论。乙朋友是喜欢那个人四年。说放下就放下,本身就是执着且倔强的姑娘。恐怕也只是时间磨掉了最后的一点光热,才选择投进一片冰冷的深海。当然也可能没有那样夸张,毕竟必有一天会遇见暖流,从此不再寒冷。但总得忍受着黎明前的寒冷。我喜欢你,挺喜欢的,也挺想念的。于是我今天一早就在找你,越找不到越是淡定,越想念嘴角越是翘的飞起。我不想你看到的还是那种喜欢你到窒息的眼神。眼神骗不了人,无论你表现多亲密,多温顺。都骗不了深爱你的他。《致命魔术》里的女主角,说今天你是不爱我的,但昨天却是深爱的。我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原因就是男主角为了魔术把自己和同伴整容。两个人面容一模一样,却改不了那双深情的眼神。所以我说一句,我们分开吧。我晓得的。你不是我的,你的心里也不是爱我的。就像《大话西游》莫文蔚看到至尊宝的心之后选择离开一样。曾为你哭的忍气吞声。挥挥手,我再不会见你。晚上骑着车,在你的楼下跑了一圈,自我安慰,恩,我又亲吻过你呼吸过的空气。就算那片是女生宿舍。但我依旧可以在众多空气分子中找到属于你DNA的那颗分子。我把它深深吸入肺中,再吸入尼古丁。永久破坏掉一个肺泡把你的对你的深爱安放在那片死去的墓地。干完这杯,我们再不谈爱情。亲爱的,我可能不会爱你。
干了这杯酒,我们再不谈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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