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与同组人吃饭闲聊才知道,我们导师“公饱私囊”的行为,据说清明节左右她的宝贝儿子有了重大疾病,一直到五一前,只回来学校一次,目的就是给师姐自己在北京上海酒店住宿,交通等发票,用科研项目上给我们的劳务费报销。我听到这个消息大致算了一下我们的“劳务费”,一次打800,全组13个人,一次就是10400,这么多钱要先打到我们统一的学校银行卡再统一转到师姐那里,即有了给我们发劳务费的美名,又可以用这些钱去满足自己的私生活🤔。都说老师有项目就有了钱,这是不是就所谓得这一说?
老师这种卑劣的行为,不仅让我更清楚的认识到社会的复杂,又同时对自身有了思考。假如我处在我们老师的位置,我会不会做同样的事情。我的答案可能是:会。 但我不会像老师这么自私,压榨学生,不会整日压榨学生,漫骂学生,让学生带自己家孩子,给自己家孩子洗衣服,让学生站在旁边自己给儿子打很长时间电话。这种眼里自私到不把学生当人的老师,迟早实是在给自己挖雷。倘若学生有心,就是要搞你,你也会被搞得身败名裂。最好的做法就是,对学生好一点,学生的怨气没有那么大。涉及到金钱:这种肮脏的利益永远不要只满足自己一个人,给知道你肮脏事的人一些好处,也不会把自己逼到绝境。所以如果我是我们导师,我会给学生发钱。
这是成人的世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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