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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简说14

易经简说14

作者: Sky亮 | 来源:发表于2022-05-04 03:33 被阅读0次

    大家好,上次学习,我们了解了与《易经》息息相关的太极。今天,我们来探究太极的延伸-阴阳。

    《易经》中把对立统一的事物称为两仪,即阴阳。古人认为:“无阳则阴无以生,元阴则阳无以化。”阴阳两者间存在着相互依靠、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等关系。两仪,是一切可以二分的、相对的事物和规律。如:天地、日月、昼夜、寒暑、男女、上下等,概括起来叫“阴阳”。代表阳的事物如:天、父、雄性、热、昼、表面过去、破坏力、单数;代表阴的事物如:地、母、雌性、寒、夜、里面、未来、包容力、复数。对人来说,意志为阳,躯体为阴;理智为阳,欲望为阴。对社会来说,大众为阳,小我为阴;公益为阳,私利为阴……

    阴阳虽是划分万物对立统一的依据,但对立的双方的阴阳属性不是任意的,而是按照一定规律固定下来的。所以,“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而不能是“乾道成女,坤道成男”。详细来说,事物的阴阳具有以下属性:1.相对性:阴阳属性是相对的。如:中原十月份的气候较之七月份的炎夏,属阴;2.相关性:阴阳属性不是孤立的,用阴阳分析的事物应该在同一范畴、层次或交点上。不相关的事物或现象不宜分阴阳。如:理智为阳,欲望为阴;炙热为阳,寒冷为阴,而寒冷和理智之间不存在阴阳关系。3.普遍性:阴阳属性不是特殊的,而是普遍的。凡属于相关的事物或现象,都可以用阴阳对其各自的属性加以概括分析。如:水与火、动与静。4.变化性:阴阳属性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如:乐极生悲,悲极生乐。5.可分性:阴阳之中可再分阴阳。如:以天而言,昼为阳,夜为阴;白昼又可再分,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黑夜也可再分,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

    阴阳理论渗透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如哲学、宗教、历法、中医、书法文学、建筑、占卜等。对阴阳思想的最形象的图示就是北宋时出现的太极图。它以一条曲线将圆形分为两半,形成一半白一半黑,白者像阳,黑者像阴,白中又有一个黑点黑中又有一个白点,表示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分开的两半像两条鱼,俗称“阴阳鱼”。这就是我们今天学习的内容,希望能给到大家帮助,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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