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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解】第五十五章

【老子道德经解】第五十五章

作者: 灵素心蘭 | 来源:发表于2024-04-30 09:00 被阅读0次

老子道德经解 第五十五章

憨山大师著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注】此承上言圣人善建善抱,而不为外物之所摇夺者,以其所养之厚也。

然人之所以有生者,赖其神与精气耳。此三者苟得其养如赤子,则自不被外物所伤矣。故曰含德之厚,比于赤子。且毒虫猛兽攫鸟,皆能伤人之物。至于赤子,则毒虫虽毒而亦不螫,猛兽虽恶而亦不据,攫鸟虽枭而亦不搏。何也?以其赤子不知不识,神全而机忘也。所谓忘于物者,物亦忘之。入兽不乱群,入鸟不乱行,彼虽恶而不伤,以其无可伤之地。此言圣人神之王也。且如赤子之骨最弱,筋极柔,手无执,而屈握极固,不可擘。且又不知阴阳之合,而峻亦作者,乃精满之至。圣人筋骨亦柔弱,而所握亦坚固者,以其精纯之至也。故草木之有精者,则柔弱而连固,精竭者,则枯槁而萎散。是知圣人如婴儿者,以精得其养故也。然赤子终日号啼而咽嗌不嗄哑者,以其心本不动,而无哀伤怨慕之情,乃气和之至。圣人之心和,亦然。斯三者,皆得其所养之厚,故所以比赤子之德也。

且此三者,以神为主,以精为卫,以气为守。故老子教人养之之方,当先养其气,故曰知和日常。何也?盖精随气转,气逐心生,故心妄动则气散,气散则精溢。故善养者,当先持其心,勿使妄动。心不妄动则平定,心平则气和,气和则精自固,而神自安,真常之性自复矣,故曰知和曰常。如所云不认缘气之心为心,则真常之性自见,故曰知常曰明,意谓知真常之性者,可称明智矣。

苟不知真常之性,徒知形之可养,而以嗜欲口腹以益其生,殊不知生反为其戕,性反为其伤,故曰益生曰祥。祥,妖也,言益生反为生之害也。心不平,则妄动而使气,气散则精竭,精竭则形枯,故曰心使气曰强。强,木之枯槁也。过强曰壮,故曰物壮则老。草木之物过壮,则将见其枯槁而老。人之精神元气不知所养,而斲丧太过,可谓不道之甚矣;不道之甚,乃速其死也,故曰不道早已。已者,绝也。

此老氏修养功夫,源头盖出于此。而后之学者,不知其本,妄构多方傍门异术,失老氏之指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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