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书的作者总认为教化读者是他们的部分职责所在,无论是关于现实、宗教、道德、社会准则、思维方式,还是其它信念或观念体系,都属此列。从很早的时候起,作家和出版商就意识到教化如果能跟乐趣相随,效果会更好;这种包糖衣的方式——“寓教于乐”——大约从十八世纪中期开始,就被儿童文学创作所遵崇。
十八世纪四五十年代的儿童作家已开始创作旨在教导行为规范与伦理教诲的短篇小说:这就是到了十八世纪末逐渐被人熟知的“道德故事”。其中最早的一个作品是《圣诞礼盒》(The Christmass-Box),由M·库伯(M.Cooper)和M·博尔曼(M.Boreman)于1746年出版,作者是“玛丽·亨布莱德”(Mary Homebred),这是小说作家玛丽·科利尔(Mary Collyer)的笔名。它由若干三四页长的小故事组成,每个故事的寓意都很容易概括。例如,在《波莉·弗兰德利小姐的故事》(The History of Miss Polly Friendly)中,波莉无意打碎了一套瓷器,把碎片藏在了煤窖里,当得知瓷器的破损被怪罪到一位仆人头上时,她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美德随之变成了一种习惯,长大后,她嫁给了一位高级市政官,最终成为市长夫人。“这类故事……对我的孩子产生过影响,”作者在序言中写道:“这正是我要将这些故事公开发表的重要动因。”作者其实在说这本书的出版源自她作为母亲的责任,这是个很典型的女性声明。男人同样也写“道德故事”,肯定也能从中赚到钱。但这是个与女性有关联的文学体裁,这或许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在当时为何这种体裁的文学地位不高。
从你自身的错误中学习
道德故事后来把篇幅加长,通常也变得更复杂。萨拉·菲尔丁(Sarah Fielding)的《家庭女教师》(The Governess,写于1749年)属于早期的校园故事,不过结构与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十分相似,所有女学生都要先介绍一下自己的生平,再讲述一个道德故事,意在教育自己所属的整个班级。
《汤米·特可信赖先生历险记以及关于他将毕蒂·约翰逊小姐从意欲谋害她的盗贼手里解救下来的故事》(An Adventure of Master Tommy Trusty and his Delivering Miss Biddy
Johnson, from the Thieves who were going to murder her)是一部微型小说,记载于《小人国杂志》(The Lilliputian Magazine,写于1751-1752年间),它告诫小孩子不要像毕蒂那样幼稚虚荣,毕蒂被绑架,正正是因为她坚持要穿着华服,戴着珠宝在小镇上走一圈。《两只小好鞋的故事史》(The History of Little Goody Two-Shoes,写于1765年)同样也是由约翰·纽伯利的公司出版,可以算是第一部长篇儿童小说;该书讲述的是玛杰莉如何自幼失去父母,如何完成对自我和他人的教育,如何管理一所学校,如何挫败一起盗窃案,如何揭露装神弄鬼,并最终嫁给当地的一位地主。
到了十八世纪末,在玛丽亚·埃奇沃斯(Maria Edgeworth)这样的高明作家笔下,在没有能清楚指明道德出路的情境中,道德故事依然可以向读者展示人物复杂的内心活动。一个有名的例子就是埃奇沃斯(Maria Edgeworth)的《紫瓶子》(The Purple Jar),最早发表在《父母的助手》(The Parent’s Assistant,1796年)中。该作品描写缺乏决断力给罗莎曼造成的苦恼:罗莎曼想要作出正确的选择,但是母亲不愿给她建议,小姑娘于是就自作主张买了一只花里胡哨的瓶子,而没有选择购买一双很快就能用得上的新鞋。罗莎曼后来发现买来的花瓶装满了气味恶臭的紫色液体,紫水倒掉以后,出现在她眼前的只是一只颜色暗淡的玻璃瓶。这个道德故事之所以如此成功,就在于它精心设计的叙事方式;这可以让故事人物与读者并进而让读者学到教训,给他们启发的是自身的错误,而不是作者的直接劝诫。
呈现中产阶级价值观
事实上,大多数道德故事都设置在众所熟悉的情境中——中产阶级家庭、精心照料的花园、较为富有的乡村与城市——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增强读者对人物及其遭遇的危险和窘境的认同。这类故事传达的价值观通常也是众人熟悉的:与商业相关的美德,像辛勤工作、节俭和诚实;与道义相关的美德,像对他人的关心;与社交相关的美德,像礼貌、仁慈和对父母的顺从;还有理性的精神,如鄙弃对黑暗或鬼魂的恐惧,拒绝多愁善感或情感泛滥。十九世纪初福音派的复兴导致宗教故事的数量增多,很多这样的故事都是由“基督教知识推广协会”或“圣教书会”来出版和推广。其中最有名的大概是玛丽·玛莎·谢伍德(Mary Martha Sherwood)的《菲尔查尔德家事纪》(The History of the Fairchild Family,1818-1847年)。尽管《菲尔查尔德家事纪》有明显的宗教特点,但它注重呈现使读者感到亲切的家庭环境,认真研究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突出核心人物的性格以及他们所处的小困境,因此能给读者带去乐趣,甚至慰藉。
浪漫主义的反击
19世纪早期的浪漫主义作家看到整个社会正朝着越来越功利主义的方向发展,他们发现将道德故事作为自己控诉的对象十分合适。他们声称这种文学压制了想象力和真正的道德感。例如,1808年,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就在演说里抨击过这样的“道德故事”:“一个很乖的小男孩走进来对妈妈说,妈妈,我刚才遇到一个可怜的乞丐,你昨天给我的六便士我都给了他。我做的对吗?”柯勒律治认为这样的故事“不是教我们好好做人,而是教我们——如果这个词可以冒昧使用的话——乖乖做人”。1823年,沃尔特·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在书信中也认为孩子在阅读道德故事时,“心智就像被戴上了足枷”;司各特反对“总是让故事的道德寓意体现在好行为都会带来成功”这样的观点。“读小红帽的故事所掉的眼泪,我一滴都不会洒给吉米·古德柴尔德的,”他接着说道,“哪怕给我一百个这样的故事,哪怕从中获得再多的好处。”
不过,事实上,这些批评家过于夸大这种对立关系,道德说教故事与童话故事或幻想文学之间的界限其实是十分模糊的。写道德故事的作家同样也会采用精灵角色等幻想要素,尤其喜欢让动物开口说话,就比如多萝西·基尔纳(Dorothy Kilner)的《小耗子的生平和游记》(The Life and Perambulations of a Mouse,写于1783年)和萨拉·特瑞莫(Sarah
Trimmer)关于知更鸟一家的《寓言故事》(Fabulous Histories,写于1786年)。浪漫主义诗人声称自己偏爱那些更传统的故事,儿童固然也喜欢这类作品,但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儿童同样喜欢道德故事,程度丝毫不差。很多时候道德故事也会非常激进,不管就其政治意义而言,还是就其风格或内容而言。譬如,这类故事率先尝试对男孩和女孩进行科普教育;很多道德故事也谴责奴隶贸易。《幸福的一家》,又名《冬夜的消遣》(The Happy Family,or, Winter Evenings’Employment,1801年)正是其中的典型;在此故事中,哥哥向他六岁大的妹妹解释何为奴隶制,并主张要抵制糖的进口,因为那正是奴隶贸易长盛不衰的原因。“如果那些岁数比我们大的基督徒下定决心打破枷锁,解放并支持这些饱受折磨的可怜同胞,这些承受如此痛苦负担的人,”他对妹妹说,“他们会感受到一种他们从未有过的更加奇妙的情感。”
儿童说教文学的持续存在
尽管遭到诗人的鄙弃,道德故事并没有在十九世纪销声匿迹。它与童话故事传统的复兴、幻想文学的新风尚同时并存。例如,托马斯·休斯(Thomas Hughes)的《汤姆·布朗求学记》(Tom Brown’s Schooldays,写于1857年)与菲尔丁在一个世纪前创作的《家庭女教师》并没有多大的不同,都是将背景设在校园,教导某种道德规范。尤因太太(Mrs. Ewing)的《粗汉纪事》(Jackanapes,1879年)是一个将英帝国某一战场设为背景的道德故事。可以说,道德故事已经进入了主流社会。夏洛特·扬(Charlotte Yonge)的《瑞德克里菲的继承者》(The Heir of Redclyffe,写于1853年)虽不是作为童书来写的,却被少年儿童广泛阅读;这本书采用经典道德故事的风格,以感人的叙事来宣扬忍耐、虔诚、正直这些美德,深得众多读者的认同。到了二十世纪初,这种道德文学仍然会被模仿,例如E.涅斯比特(Nesbit)的《向善者》(The Wouldbegoods,写于1901年)就是一部嘲讽之作。不过,假若道德故事不是很多儿童生活的普遍特色,这种嘲讽之作恐怕也无人问津了。虽然幻想文学后来大为兴盛,教诲仍然是二十世纪儿童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情形与它两百年前刚出现时别无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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