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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夫论》卷36叙录诗解2思贤本政潜叹忠贵浮侈慎微班禄

《潜夫论》卷36叙录诗解2思贤本政潜叹忠贵浮侈慎微班禄

作者: 琴诗书画 | 来源:发表于2022-06-07 17:43 被阅读0次

    潜夫论》卷36叙录诗解2思贤本政潜叹忠贵浮侈慎微班禄

    题文诗:

    人君选士,咸求贤能.群司贡荐,竞进下材.

    憎是掊克,何官能治?买药得鴈,难以为医.

    故叙思贤.原本天人,参连相因,致和平机,

    在君,奉法选贤,国自我身.奸门窃位,

    将谁督察?故叙本政.览观古今,爰暨书传,

    君皆欲治,臣恒乐乱.忠佞溷淆,各以类进,

    常苦不明,而信奸论.故叙潜叹.位以德兴,

    德贵忠立,社稷所赖,安危是系.谠直贞亮,

    仁慈惠和,事君如天,视民如子,保爵位,

    而全令名.故叙忠贵.先王理财,禁民为非.

    洪范忧民,诗刺末资.浮伪者众,本农必衰.

    节以制度,如何弗议?故叙浮侈.积微伤行,

    怀安败名,明莫恣欲,而无悛容.足以愎谏,

    闻善不从.微安召辱,终必有凶.故叙慎微.

    明主思良,劳精贤知.百寮阿党,不核真伪,

    苟崇虚誉,以相诳曜,居官任职,则无功效.

    故叙实贡.圣人养贤,以及万民.先王之制,

    皆足代耕.增爵损禄,必程以倾.先益吏俸,

    乃可致平.故叙班禄.尊卑有序,各得其宜,

    至道至公,公而忘私,两袖清风,风清气正.

    【原文】

    人君选士,咸求贤能。群〔1〕司贡荐,竞进下材〔2〕。憎是掊克〔3〕,何官能治?买药得鴈〔4〕,难以为医。故叙思贤第八。

    【注释】〔1〕“群”旧作“君”。〔2〕史记儒林传云:“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汉书王嘉传云:“下材怀危内顾。”〔3〕诗荡。“憎”今作“曾”。○铎按:此盖本鲁诗。〔4〕广韵三十谏:“赝,伪物。”鴈、赝古今字。韩非子说林下云:‘齐伐鲁,索谗鼎。鲁以其鴈往。齐人曰:“鴈也。”鲁人曰:“真也。”’○铎按:能,古音奴来反,说见唐韵正。

    【原文】

    原本天人,参连相因〔1〕,致和平机〔2〕,述〔3〕在于君,奉法选贤,国自我身〔4〕。奸门窃位〔5〕,将谁督察〔6〕?故叙本政第九。

    【注释】

    〔1〕春秋繁露王道通三篇云:“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2〕毛诗芣卫序云:“和平,则妇人乐有子矣。”郑笺:“天下和,政教平也。”史记秦始皇纪琅邪台刻石辞云:“天下和平。”〔3〕“述”当作“术”。○铎按:述、术通,见上叙论荣。〔4〕淮南子泰族训云:“身者,国之本也。”〔5〕注见贤难篇。〔6〕“察”字失韵。○铎按:尔雅释诂:“存,察也。”察、存双声,察,读为“存”,即以“存”与人、因、君、身为韵。犹诗小雅小旻:“是用不集”,毛传:“集,就也。”集、就双声,集,读为“就”,即以“就”与犹、咎、道为韵;大雅常武:“以修我戎”,戎、汝双声,戎,读为“汝”,即以“汝”与祖、父为韵;易剥象传:“终不可用也”,用、以双声,用,读为“以”,即以“以”与“载”为韵(丰象传用、事协,亦同)。此皆古人变文协韵之例,说见经义述闻卷二、古书疑义举例一、三。汪以“察”字失韵,盖偶疏耳。

    【原文】

    览观古今,爰暨书传〔1〕,君皆欲治,臣恒乐乱。忠佞溷淆,〔2〕各以类进,常苦不明〔3〕,而信奸论〔4〕。故叙潜叹第十。

    【注释】〔1〕汉书成帝纪赞云:“博览古今。”异姓诸侯王表序云:“书传所记,未尝有焉。”律历志云:“稽之于古今,考之于经传。”

    〔2〕汉书董仲舒传云:“贤不肖浑殽”,颜师古注:“浑殽,杂也。”“浑殽”与“溷淆”同。五行志又作“溷肴”。

    〔3〕○铎按:“常”当作“帝”。本篇云:“人君之取士也,不能参听民氓,断之聪明,反徒信乱臣之说,独用污吏之言”,又云:“或君则不然,苟眩于爱,惟言是从”,即此所谓“帝苦不明,而信奸论”也。常、帝形近多相乱,述赦篇:“其文常曰”,“常”讹作“帝”,犹此“帝”讹作“常”矣。

    〔4〕汉书京房传云:‘房尝宴见,问上曰:“幽、厉之君何以危?所任者何人也?”上曰:“君不明而所任者巧佞。”’

    【原文】

    夫位以德兴,德贵忠立,社稷所赖,安危是系。非夫谠直贞亮,仁慈惠和〔1〕,事君如天〔2〕,视民如子〔3〕,则莫保爵位,而全令名。故叙忠贵第十一。

    【注释】

    〔1〕文十八年左传云:“宣慈惠和。”

    〔2〕宣四年左传云:“君,天也。”

    〔3〕注见救边篇。

    【原文】

    先王理财,禁民为非〔1〕。洪范忧民〔2〕,诗刺末资〔3〕。浮伪者众,本农必衰。节以制度,如何弗议?故叙浮侈第十二。

    【注释】

    〔1〕易系辞下传。

    〔2〕汉书食货志云:“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二者生民之本。”

    〔3〕诗板云:“丧乱蔑资”,毛传:“蔑,无;资,财也。”郑笺云:“其遭丧祸,又素以赋敛空虚,无财货以共其事,穷困如此。”说苑政理篇又云:‘“相乱蔑资,曾莫惠我师”,此伤奢侈不节以为乱者也。’“末资”即“蔑资”,蔑、末古通用,汉书韦玄成传云:“于蔑小子”,即书顾命“眇眇予末小子”也。○铎按:刘向用鲁诗说,此亦同。

    【原文】

    积微伤行,怀安败名〔1〕,明莫恣欲〔2〕,而无悛容〔3〕。足以愎谏〔四〕,闻善不从。微安召辱,终必有凶。故叙慎微第十三。

    【注释】〔1〕僖廿三年左传云:“怀与安实败名。”〔2〕“明莫”犹言“晨昏”,或“明”为“朝”之坏。○铎按:或说长。程本“欲”讹“欢”。〔3〕襄八年左传云:“亦无悛容。”〔4〕僖十五年左传云:“愎谏违卜。”

    【原文】

    明主思良,劳精贤知〔1〕。百寮阿党〔2〕,不核真伪,苟崇虚誉〔3〕,以相诳曜,居官任职〔4〕,则无功效〔5〕。故叙实贡第十四。

    【注释】〔1〕汉书匡衡传云:“卑体劳心,以求贤为务。”韩非子难二:‘桓公曰:“吾闻君人者,劳于索人,佚于使人。”’“劳精”注见慎微篇。〔2〕礼记月令云:“是察阿党。”〔3〕“誉”旧作“举”,卢学士改。〔4〕史记汲黯传:‘庄助曰:“使黯任职居官,无以踰人。”’〔5〕汉书朱博传云:“分职授政,以考功效。”翟方进传云:“陈咸内自知行辟亡功效。”○铎按:此章换韵。

    【原文】圣人养贤,以及万民。先王之制,皆足代耕。增爵损禄,必程以倾〔1〕。先益吏俸,乃可致平〔2〕。故叙班禄第十五。

    【注释】〔1〕逸周书史记解云:“昔有毕程氏,损禄增爵,群臣貌匮,比而戾民,毕程氏以亡。”毕、必古字通。○铎按:管子版法解:“往事毕登”,宋本作“必”。隐元年左传:“同轨毕至”,说苑修文篇、隐三年公羊传注并同,白虎通崩薨篇作“必”。汉书王褒传圣主得贤臣颂:“万祥毕臻”,文选作“必”。今本逸周书作“毕程氏”,盖后人不识古字而改之。又诗荡:“大命以倾。”〔2〕○铎按:“致平”见上,亦见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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