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复活》有感。
两天时间读完了《复活》,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在一次陪审中认出了马斯洛娃就是自己当年爱过,欺骗过的那个卡秋莎。他的良心让他内心的善良复苏,一个救赎灵魂的故事开始了。
托尔斯泰对男主人公的塑造很成功。涅赫柳多夫过着奢华而体面的生活,精神麻木与上流社会的人似乎很契合,然而又不十分合拍。一次陪审员的经历让他见到姑姑家半养女半奴婢的姑娘卡秋莎,这是他曾爱过,又在失去理性的疯魔状态里诱奸过她,事后又抛弃了她。这段生活他极力想忘记,因为他怕面对真实的自己,即他这个以正派自豪的人非但不正派,简直是用下流态度对待这个女人。
书中最美的情节是一次晨祷中,“有一个乞丐已经烂掉了鼻子,痊愈后只剩下一块红疤,这时候走到卡秋莎跟前来,她就从手绢里拿出一个什么东西送给他,然后凑到他跟前去,吻了他三次,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厌恶之情。正好相反,她的眼眼睛仍旧快活地放光。”正是美好的爱情,让卡秋莎成为美与善的化身。
他们的爱情进入了顶峰,那个时刻这种爱情就没有什么自觉、理性的成分,也没有什么肉欲的成分了。这让主人公对这基督复活节的夜晚刻骨铭心。
小说写道:“她那生满平滑发亮的黑发的小脑袋,她那件带着皱褶,严实地包紧她的苗条身材和不高的胸脯的白色连衣裙,她脸上泛起的红晕,她那由于一夜没有睡觉而微微斜睨的温柔的亮晶晶的黑眼睛,总之比周身上下都表现出两个主要特征:她用她那清白贞洁的爱情不但在爱他,而且在爱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东西。也不但爱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事物,而且还爱她刚才吻过的那个乞丐。”
这一幕真是写出爱情让男女双方变得如此美好,可惜这一幕美好终究碎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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