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新政实施后,许多司机难以马上适应。四川地区决定给货车司机一个月的缓冲时间。从10月21日起,四川地区的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开始执行。
那么具体规定是什么呢?收费站的相关工作人员是这样回答的:
对于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000千克。
2、三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7000千克。
3、四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000千克。
4、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3000千克。
5、六轴及六轴以上的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千克。
从上述的条例来看,我们可以看到两条信息量比较大的内容。首先,四川地区的四轴车限重有别于其他地区,其他地区将行驶在高速公路的四轴车车货总重限制在了31吨,而四川地区按照36吨执行。
另外,曾经在9月21日新政之后四川地区暂时按照老规矩执行,以55吨为标准。但是,从近日收费站人员的解释中得知,四川地区将在10月20号之后,严格执行49吨的标准。
在四川地区10月21日即将执行的新规中,明确指出,行驶公路的货运车辆必须遵从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不得超过18.1米。
收费站工作人员坚称,成都地区将于10月21日起将全面禁止17.5米的大板车驶入高速公路,而不再有任何的缓冲期可言。对于不能驶入高速公路的大板车只有在当地取得合法的超限证之后才能驶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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