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初三,非主流时期。
他在隔壁班教英语,五六十岁的样子。总是穿着发灰发白的衬衫,头发也是惨淡的灰白色。那双破旧的布鞋已经惨不忍睹,而他总是颤颤巍巍地从办公室走进隔壁班教室。
这个老头如同一个突兀的存在,与我们现代化活力十足的校园相较起来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常常听到隔壁班的同学笑话他老土而死气沉沉的发音,甚至有一些调皮的男生用手机偷偷录下他的声音,然后肆无忌惮地放出来,刺耳的笑声在楼道里尖利的飘荡,一遍又一遍。
他仍然颤颤巍巍地从走廊路过,淡然一笑。
我每次都庆幸还好我们班的英语老师声音好听,年轻好看。直到有一天,我们的英语老师因病休假,隔壁班的老头出现在了我们的讲台上。
他用喑哑的嗓音告诉大家,他成为了我们新的代课老师。全班陷入一片哗然。
正在梦乡的我从最后一排抬起头,睡眼惺忪地看了看站在讲台上佝偻着身躯的他,心里怒骂了两句糟老头子,继续趴在了桌上醉生梦死。
从那一天起,他那细细小小歪歪扭扭的英文字母遍布了整个黑板,每次都要费力去看才知道究竟是m还是n。他依旧拎着破旧的录音机给我们练习听力,告诉我们这道题为什么要选2B而不是4D。他也仍然用着含糊不清的发音,在讲台上孜孜不倦。
我不喜欢学习,尤其是英语。
所以当我又一次拿着垫底的英语月考成绩,不以为然地塞进背包里,走出校园准备回家的时候。我仿佛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于是停下了脚步转头,便看到那个老头一路小跑气喘吁吁地追赶着我。
“sorry,这次你的英语又没有及格呀。”
他说话还带着轻微的喘气,脸上的褶皱在我面前放大得格外清晰。
我漫不经心:
“跟你没关系啦,我早就习惯了。”
或许是我桀骜不驯的样子让他格外无奈,他低沉着头踌躇了良久,将手搭在了我的肩上说:
“孩子,其实英语真的很重要……”
抵触如我一把撞开了他的胳臂,同时看到他身体往后微倾,一个趔趄。我仍凭着骨子里的一股倔强冲他嚷嚷:
“谁是孩子?我的事不用你管。”
在那一刻,我甚至看到了这个头发灰白的老人脸上出现了稚子般惊慌失措的表情,他垂下的眼睑下隐藏不住落寞的神情。
我一时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可是青春气盛却不知如何说出那句抱歉。
我同他一起低着头沉默,他那双破烂的布鞋和我新买的匡威相比较起来,显得无比失色。
最后他还是苦口婆心地叮嘱我,快要中考了,只有好好学习才会有出路呀。
他蹒跚的背影连同他的那些话语消失在了夕阳余晖下,矮小的,无助的。而那一刻我蓦然发现我也不过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罢了。
青春期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不可一世,任何人都规劝在眼里也不过是个屁。可是当走过岁月的痕迹真正回首的那一刻,才发现不知道伤害了多少真心实意,也不知道如何去弥补悔不当初的曾经。
在那一次之后,我开始重拾课本与26个字母认真地打交道。
我开始习惯了那苍蝇大小却整齐罗列的笔记,我也开始习惯了他老沉却真实的嗓音。我开始唾弃隔壁班男生偷录他讲课的行为,我也会在他讲解的时候努力弄清为什么选这个答案。
那一年中考,满分120我出乎意料地考了110分,对于曾经每次不及格地我来说简直是喜出望外的成绩。
我很想拿着成绩单去找老头,却始终没有拉下脸。因为我不知道如何开口那句对不起,也不知道如何表述那句谢谢您。
但我知道,他一定在心里为我开心。
听说后来他退休了,鲜艳亮丽的校园里再也不会有穿着那老式衬衫的身影。可我却怀念那从他口中说出的英语,也深深反省曾经那个不懂事的自己。
就像日后的每个教师节我也依然会想起,那个走路慢吞吞,说话软绵绵的隔壁班的糟老头,可是他在我心中远比他矮小的身躯高大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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