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化解官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市政公所对扩路征地的补偿,也做了调整,凡属圈内附城铺屋,对住客搬迁费、业务自行拆卸费和业主契价补恤费三项作出补偿。其标准大致为:“清拆的铺屋如果是全间拆卸,则搬迁费和拆卸费,均照一个月的租额五倍支出,而作为补偿主体的契价补恤费则以1918年市政公所开办以前、各业主向官厅投税红契内所载价格,给现银四分之一,拆清后四个月再给现银四分之一,沿余四分之二是给予电车路股票。至于非全间拆卸者,则每井补回拆修费毫银五元,多少照算。
为了筹措工程资金,政府把”砻糠榨出油,甚至连旗界内的各种衙署,衙署所属的马圈、马房、空地、群房(旗人防御职以上人员衙署附属房屋)和旗街房屋,统统都拿去拍卖了。以三种分期开投,价高者得,最高价的是西瓜园的一段。很多人还没搬走,尽管他们的房子已经被拍卖了。对企业顽抗者,政府出动消防队,用挠钩套索强行拆房,一时间灰尘滚滚,房屋连排倒塌,夷为平地。有人在西瓜园贴了一幅对联:“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月拆城明日迁。”西城墙拆除后,城基开辟成了丰宁路,长庚路(今人民南、中、北路一段)。(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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