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和妈妈讨论家暴的事情,到底是接受家暴,还是离婚。
我得出的一个结论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01
我认为离婚比家暴更好,起码保留了尊严,也不会让孩子在恶劣冲突的环境下长大。
当然,我的想法基于我的年代。
我跟妈妈说小时候我目睹爸爸打妈妈,我的感受。对我的婚姻,我的一生的影响,妈妈从来不知道,他们的婚姻对我造成的影响。
我真实表达,她似乎意识到了我的婚姻,是因她的婚姻而起,她问我放下了没有,我说我疗愈了2年,放下了。
我表达了,我宁愿她离婚,或者死去,也不愿看她受苦。
由此,她讲了那个年代,很多家庭都是家暴。
确实的,我记得我们的邻居因家暴死去,留下三个年幼的孩子。
记忆中,被家暴的婶婶、奶奶、表奶,不计其数,有的到了60-70岁了,还被老头满街追着打。
02
妈妈给我讲了三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是我的奶奶。
我奶奶经常被我太太打,就是她的婆婆,妈妈说有一次,太太把奶奶的腿打断了。我说奶奶的命真苦。
我说,婆婆怎么对媳妇这样?妈妈说,那个时候婆婆就是有权利,我想,这才隔了几代,媳妇和地位就倒过来了。
反正,我小时候,记得妈妈和奶奶从来都没有冲突,相处很和谐。妈妈是出名的孝顺媳妇。
从小我就知道,奶奶被爷爷打,最严重的是把自己的尿倒到奶奶的头上,极尽羞辱。
第二个故事:
这个故事关于我的大奶奶,就是我爷爷的大儿媳妇。
妈妈说大奶奶一直被大爷爷打。到老的时候,有一天,在厨房做饭,又被大爷爷打,大奶奶呼喊她儿媳妇帮忙,“儿媳妇,来拉仗呀。”
我五婶就来拉仗,说了我大爷爷一顿,儿媳妇的话还是管用的,老头也感觉丢人。
第三个故事:
我们村有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娶的媳妇不是那么伶俐,长期遭受家暴。
幸运的是,娶了个厉害的儿媳妇。
有一次,婆婆被公公打了,儿媳妇去把公公臭骂一顿,把婆婆接回自己家住,让她不要回去,治一治公公。
儿媳妇的力量很大,总是能保护婆婆。
因为婆婆软弱,外面的人也会欺负她。儿媳妇一直护着婆婆,“谁敢欺负婆婆,我跟他没完。”
婆婆在儿媳妇的护佑下,多了几分安全感。
儿媳妇心疼婆婆,婆婆小时候就失去父母,嫁到这个家,还遭如此对待。同样身为女人,同命相连。
我由衷地欣赏这个儿媳妇。
03
就目前,家暴的占比是33%。
家暴一直被视为正常,女人的命运不能由自己做主,和命运抗争的女人,需要多大的内在力量?
现在和过去的家暴数量没有减少,只是离婚率上升了。这说明女人越来越有意识为自己的生命负责。
社会对女人的关注,允许离婚,离婚后女人有活命的法子,都是对抗家暴的力量,家暴不是一个家庭的事,不是女人的事,是整个社会的事。
在社会的宽容下,其实离婚能够养活自己和孩子,无需接受家暴。
同时,被家暴的女人接受心理疗愈,还能够找到合适的人,重新开始。
对抗家暴,任重而道远。
需要整个社会意识的提升和心理干预。
家暴,不是简单的女人经济独立的事,更重要的是精神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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