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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疑释惑之十一】

【解疑释惑之十一】

作者: 香积园 | 来源:发表于2018-02-22 07:31 被阅读0次

    有的法师说:“杀蚊虫不算杀生”。这话符合佛法吗?

    因果正见

    蚊蝇蛐虫蚂蚁,均属含识类微细生命,既然是含识类,杀害就犯杀生之罪,怎能以其微小而排除在含识之外?

    佛律杀生之罪分轻重,杀智性高,爱生意识强,死的痛苦重,体格大的有情罪过大,智性和爱生意识弱,死的痛苦小,体格小的罪过小。

    由于人的智性最高,爱生意识强烈,死的恐惧和痛苦深重,体格大,而且人身极难得,所以杀人罪最重,其次是牛马大象和大型的兽类、鱼类,再次是小动物、鸟类、鱼虾类,又次一等是蚊蝇、蛐虫、蚂蚁和微生物类。

    从人到微细生物,按智性和体格大小,分杀生的罪过轻重。杀牛羊的罪和杀蚊蝇之罪,虽罪有轻重,但积小成大,积少成多。

    因此,绝不能以罪小而忽略,更不能视为无罪。佛家律制,比丘出门行乞须持锡杖,锡杖的造型象征法理,杖头系十二个铁环,象征十二分教。

    持锡杖的最主要的作用,是走时响环琤琮作响,以响声驱散脚下的虫蚁,使其免遭踩踏;春夏秋季,僧房点灯照明,规定要罩纱罩;饮生水,要经沙袋过滤,这都是为了防止蚊蝇、蛐虫受害。

    虽然这些是小事,但从这类小事上充分体现了佛教的平等慈悲性。

    多识•洛桑图丹琼排活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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