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滚雪球》,书里写到巴菲特从小就精力旺盛,而且专注度非常高。
只要他认定做一件事情,就会把这件事做到极致。
比如,巴菲特不会打乒乓球,他的大学室友让巴菲特陪自己打乒乓球,刚开始巴菲特一个球都接不住。
一场下来,两人玩得特别不尽兴。
于是,巴菲特决定每天去乒乓球室死磕乒乓球。他来到乒乓球室,拽住每个可以陪他练球的人同学陪他一起打,每天这样疯狂地练习三四个小时。
最终练到了在大学里孤独求败的地步,连他的室友都惊叹,巴菲特做事如此认真。
成事的人分两类,一种是认知度非常高,把自己的特长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发挥到极致。
一种是技能非常高,高到孤独求败的地步。就是把自己的专业技能做到了极致,让人不可攀登。
巴菲特应该是这两种类型的结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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