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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赫兹老王

52赫兹老王

作者: 日记阿怪 | 来源:发表于2016-03-17 00:04 被阅读0次

    鲸鱼之间的交流发声频道在15~40赫兹,一头叫Alice的鲸鱼发声频率却在52赫兹。自从1989年美国海军水底探测器捕捉到它的声音,二十多年来,“52赫兹”孤身一鲸,用世界上唯一的频率唱着歌,在北太平洋海底不停迁徙,生活着。

    ----题记

    2015年的夏天,老王拖着那个巨大的30寸黑色外交官旅行箱走出了校门,在重庆六月闷热潮湿的空气中,他回头眯着眼重新打量着这个旧得像时光一样的老校门,马路上的学生来来回回,没有人注意到这个不起眼的毕业生。他扭过头,朝车站走去。

    他意识到“学生”的标签从他身上剥落,没有任何恐惧的感觉,他昂手阔步,走在脱离生活的无主之地,未知的路异常豁达宽广,他感到了自由。

    他后来告诉我,他当时特别想听李志的《山阴路的夏天》,但他没有插上耳机,但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不敢听。

    “你是一个没有故事的男同学,你去听听,挺好听的。”

    我习惯性地敷衍道,“嗯,爱上一批野马,可你的头上全是草原,有空我去听听。”

    我觉得有必要跟你们讲讲老王,我第一次认识老王是小学二年级,那时候他还不叫老王,他转学到我班上,不多说话,因为插班生的原因还没和同学打成一片,我跟他成为朋友是因为我俩恰好每天放学坐103路公交车回家,我们都爱吃学校门口油腻且多酱的炸土豆,更直接的原因是我们每天的零花钱都只够买一串,有一天我没带公交车月卡,原本那一块钱只有用来坐公交回家了,然而毕竟是年轻了,经不起撸串的诱惑,我们合谋他先上公交,然后从车窗把月票扔出来给我,蒙混老司机坐下一班103回家,计划出人意料得的成功。

    自那以后,在全国人民期盼迎接北京奥运会的时光,在昆明的郊区小镇里,我们作为同班同学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我和他因为种种原因一起骗家长骗老师,做了不少当时看来遮天盗日的勾当,诸如照抄作业、互相给对方父母作证老师留下来补习,其实是一起钻进机场停机坪玩橡皮筋飞机和迷你四驱车,午休在学校外小卖铺打老虎机打桌球,甚至互相壮胆一起躲在小黑屋两块一小时看老板口中的“生活片”和“枪战片”,半夜趁父母睡熟从家里偷偷溜出来跑两公里夜路到黑网吧打一夜游戏,天亮之前又赶头班公交车缩回家睡觉。在那些年少迷茫无知的岁月里,我们因狼狈为奸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自此十多年。

    老王原名叫王超,特别大众的一个名字,我曾调侃他说你这名字恐怕是全国重名最多的,真没个性。他说你懂个屁,这是我一岁时候姑妈花大钱听了精通八卦易经的江湖大师建议给我改的名字,我改了这个名字我爹必将时运亨通,升官发财。我说哈哈你就是一张彩票。

    后来有一天他打电话说,我查证了,全国重名最多的是“张伟”,有五十多万人,第二名是“王涛”,有三十多万人。我以为他接下来要说我第三名,好歹上了领奖台,他却抱怨老子是排37名,虽然排名靠后一点但毕竟还是有十多万兄弟。我说哈哈,都是坐公交长大的,装什么大尾巴狼。从小天天耳濡目染的都是公交电视的妇科泌尿科无痛人流免费B超广告,最出名的台词就是那句“开始了吗?”“已经结束了。”你兄弟那么多那么屌,不如你就叫B超吧。他说滚,然后挂断了电话。

    早几年的时候,老王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二逼青年,玩非主流,起各种各样的火星文网名和签名,诸如“蔆亂德儛荹℡”、“¢╰悱♂沵々、芣↙婹↘”、“親愛dé咾厷ゞ”之流,整天打劲舞团,在网上和另一个非主流家族撕逼,上课时候拿个计算机在那噼里啪啦打劲舞团的舞步,被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三锤打不出两个屁,尴尬地一次又一次被叫家长,说他是问题少年呢,每一次关键性考试他都考得不赖,我也不知道他是作弊还是狗屎运。

    高二结束时,他的成绩还排在中下游,亲戚朋友都不看好他,说他考不起大学,没成想他为了赌气高三一年硬是戒掉了网游台球嗜好,当然我也不看好他临时抱佛脚,最后高考分数出来,他却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上了重点线,填志愿时候,我问他喜欢什么专业,他说去他妈的专业,世界大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我看他五个志愿几乎是从一线二线城市顺着排下来,专业都是服从调配,我第一次感到他对生活的渴望。

    最后他去了重庆,在一个吃夜宵光膀子喝啤酒对瓶吹的城市,从一个恬不知耻的青年变成了恬不知耻的文艺青年。我经常早上起床会收到他半夜给我推荐的电影和歌曲,都是一些非主流的小众片和民谣,我每次都说有空去看看,事实是从来都当放屁。又一次他给终于给我推荐了一部我看过的《非诚勿扰2》,还写了一大段影评给我讲冯小刚王朔葛优讲军大院,我说你靠这些泡到妞了吗。他说你不懂这才是成年人的爱情。

    我说满篇广告爱情你大爷。

    文艺青年老王嘴上说着不要不要,最终还是靠着这些不知所云的东西去骗女青年了。

    2014年的圣诞节,他在一个酒桌上臭不要脸地借酒装疯,一改害臊闷骚的本质,先礼后兵,跟一姑娘阿华眉来眼去,谈存在和虚无,批判伪文艺五毛五美分,拳打装逼犯,脚踢星座狗,我们一伙人看这趋势,都怕他再骂把自己也骂进去了,纷纷劝他歇歇,反常的是那姑娘不动声色,只是静静看他装逼,甚至眼神里还有一丝醉意,一伙人相视良久,会心一笑,最终在一片嘘声撮合老王送了那姑娘回家。

    很长一段时间老王都没有半夜给我发微信,和阿华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他和姑娘为了《观音山》的一个镜头,说要一起去拍摄地金口河看火车,他们争执金毛和拉布拉多到底哪个更聪明,最后决定以后一样养一只。姑娘从小吹萨克斯和弹钢琴,他们聊世界和人生,音乐跟电影,世界是一个宏大的命题,所以他们永远都有话说。

    姑娘朋友圈说胃口不好,只想吃披萨,老王偷偷提前翘了班,到姑娘最喜欢的店里现烤俩水果披萨,再小跑去买姑娘喜欢的手工奶茶,打了老司机的电动车赶在饭点前送到姑娘楼下,找路人装作快递小哥叫姑娘下来,姑娘看到野风吹乱他脑袋顶着的“鸡窝”,笑得花枝乱颤,他害羞地解释说开小车的人才能谈论发型,骑电动车的人毫无发型可言,姑娘感动得一塌糊涂,紧紧挽着他的小臂走了很久很久。

    一起吃火锅,老王总是把毛肚鸭肠一股劲得往姑娘碗里塞,全然不顾我们愣着流口水的眼光和姑娘尴尬的笑容。

    和姑娘出门,不管刮风下雨还是晴空万里,老王总是会拿上两件外衣,时刻给姑娘准备一件。不管多渴,开瓶的水也总是递给姑娘先喝。

    老王工作受了委屈,姑娘只是坐在一旁默默听他倒苦水。他半夜出差回到城市,姑娘二话不说买好宵夜啤酒等他。

    老王跟我说,在遇到她之前,我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爱”这个东西,我觉得爱不是很深很深的喜欢,只是大家把喜欢到了一定程度一定长度就意淫成了爱,来满足自己的妄想,但遇到她之后,我知道爱是存在的。

    我说,是吗?爱是什么样的感觉?

    老王说爱是融二为一,是你一开口她就知道你要说什么,是她一个眼神你就知道她的喜怒哀乐。比方说喜欢是一条路,你对这个人越来越喜欢,你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你以为只要走上三五年或者走上万八千公里,你们就拥有了爱。爱不是这样的,爱是路的某一个地方恰好有一个洞,你走着走着恰好掉到了洞里,滑下去发现是一个新的世界,爱是另外一个世界。

    我说这是什么狗屁理论,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吗?

    他不再参加朋友聚会,不打桌球不打游戏,甚至不再喝酒。去哪儿都要带上姑娘,我过生日头一天,他发微信给我,阿华要排练,他可能就不过来了,来得及的话等姑娘排练结束,接着她一起过来。尽管我们大伙都一致觉得他是一个极为好酒好热闹的人,这时候我也只好装作理解兄弟如衣服女人如手足的样子告诉他,爱情不能充饥,打包带上姑娘喜欢的重庆小面果腹。

    姑娘放假回家乡,他送姑娘到车站,班车发动之前,姑娘把他拉到车后面,俩人炙热的感情化作一次交换唾液的运动,老王说,我想你。姑娘说,傻瓜,我还没走呢。

    姑娘走后没过两天,给他发消息说,我想你了。他没回消息,立马组织语言,冲到领导办公室,硬是在领导面前声泪俱下地诉说,把多年前去世的外公说成病危正在医院等他搀持照料,一把鼻涕一把泪,领导被他的孝顺架在道德高地上下不来,不得不批假了。

    不要脸的老王也不知道是感激涕零还是喜极而泣,转身擦干眼泪回家,匆忙把行李塞进背包,坐上通往云南边境小镇的长途班车,他对目的地一无所知,仅仅是凭着未知旅程的终点有意中人的等待。

    “我想你”是三个字,三个字把最复杂的心情组成为一句话。有些人藏在心里,有些人脱口而出,也许有人在深夜里辗转反侧,也许有人在阳光下大雨倾盆。可不可以等等我,等我做好准备,等我说服自己,等我爬上桅杆,等我缝好胸腔来看你。

    可是老王没有等,是这样的,一等,大雪将落满高速公路,找不到正确的路标。一等,日记本将写满凌乱文字,看不见华美的封面。

    老王在这场暴风雨中没有等待,他没有无动于衷,要冲出笼罩的乌云,用最简单的方式,站到姑娘身旁,告诉她,我也想你,所以我来了。

    阿华很像《匆匆那年》里的方茴,长相很像,是那种见长辈时候懂事乖巧,喝酒玩耍时侯又风情万种。我们看到老王在照片里视频里很幸福地和姑娘在一起。老王和所有言情剧的男二号一样,从一开始就深深地沉沦了。用王小波的话来说,一提起姑娘,他那张丑脸上就泛起微笑。

    两个人见面的时候经常吵闹,然后以大笑,亲吻和滚床单作为结尾。

    有一天老王发了一条微博。

    “当她爱我的时候

    我没有一点力量

    甚至连眼睛都睁不开

    我问她这是为什么

    她说  爱惯就好了”

    我回复说唉哟,我操,你这是磕了药吗?看来如家的大床房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年少的爱情总是伴随着太多的BGM和长镜头,让你误以为这才是青春,这才是可贵的初恋之心。

    几个月后,阿华到外地参加比赛,给老王发来消息说,因为前男友的穷追不舍,我很纠结,我们冷静一段时间吧。这是一次莫名其妙的对话,大概只需要挽留就能改变掉一切的事情。他却直截了当地说你要是心里装的是他就直说,我不稀罕。姑娘不说话,他就把很多猜测和怀疑统统加到姑娘身上,电话里俩人见不到面,最终越吵越厉害,揣测,猜忌,辱骂。

    姑娘回来后约在常去的酒吧里跟他说,我们分手吧。年轻气盛的老王愣了一下,非常努力地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好,我明天就回重庆。接着俩人沉默地盯着对方,一杯又一杯地喝酒,一打啤酒过后。姑娘哭了起来,骂老王混蛋说走就走,又骂自己再也找不到像老王一样把她放在手心的人。

    老王转身走出酒吧,在空旷无人的大街上,哭得像一只丧家犬。

    第二天老王还是去了重庆,他还是太年轻了点,是一个年轻的傻叉。始终认为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如同无法挽留住一个要走的人。他回到学校开始每天昼夜不分地打游戏打麻将,喝大酒斗地主。

    我担心他出问题,有一天给他打电话,我问他怎么打算。不回来了?

    他说兄弟你知道吗,阿华的睫毛很长,笑起来很漂亮。

    老王像疯了一样开始试图挽回这姑娘,但是姑娘已经不理他了。微信被删除,电话不接。他延迟了毕业论文设计,立马买了到昆明的火车票,夜幕下的云贵高原,一辆飞驰的列车在山区隧道不停穿梭,胡子拉碴的老王在车厢连接处一跟又一根抽烟,从早上站到晚上,又从晚上站到早上,来到姑娘宿舍楼下,姑娘也不见他。

    我到姑娘学校接他,他说,我觉得我失去她了。

    没隔多久,老王似乎又开始了正常的生活。他换了一份工作,结识了一批新的朋友。他告诉我,在一个新的地方你可以重新塑造自己,你多说话就不再是一个内向的人,你插科打诨就不再是一个认真的人,你可以尽情表演,把自己活成别人的样子,我相信他说的话。

    我陪他去了李志的2015演出,我看着剧场舞台上的李志,就好像看到生活舞台上的老王,一样的粗糙一样的丑,黑T恤牛仔裤运动鞋,不加整理的发型永远翘着一撮。

    有首歌我不记得歌名了,是这样唱的。

    你说你遇见了一大堆奇怪的人

    他们看上去好像都比你开心

    穿什么玩什么吃什么都可以

    今天爱他明天恨他也可以

    我没敢转过头看身边的老王,我不知道他会流泪或是冷漠地欢呼。我并没有语言去劝解他,也可能我觉得老王并不需要安慰吧。

    这个人很聪明,有很强的逻辑思维,参加物理奥赛。带着左的激进,批判极权主义的同时也痛骂民粹主义。会写犀利的文,听老旧的唱片,弹吉他唱好听的歌。经常无聊了独自坐火车哐当哐当摇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在麻痹清醒中,醉在他乡,殊途不归。所谓有眼前之路,而无身后之身。

    他会玩一切扑克游戏,有人时候打麻将斗地主,一个人时候操作期货股票,他曾用所有筹码满仓赌一只股票,半年时间收益率接近300%,他所向披靡却又孤身一人。也曾一周亏光所有积蓄,笑笑说还有机会重来一遍。嗜赌的本性就像动物嗜血。all or nothing, now or never。

    一段时间后,老王又谈了一场恋爱,新女友D长得让人想点赞,他们依旧亲吻滚床单,只是再没有发大段大段的文字,也没有彻夜彻夜的不眠长谈。谈了一个月后,觉得实在喜欢不起来。

    老王的性格我知道,他不爱的人无论如何也说不出爱字,除了阿华,他永远只对女孩说我喜欢你。所以他们俩很快就分手了。

    他跟我说,我还是爱阿华,我只想找个和她一模一样的人,可是我找不到。这些都是我的心事,只有她读得懂,别人走得太快,不会停下来看一眼。

    他垂头丧气地盯着杯里的酒。路灯依次亮起,白天她的影子在自己脚边,晚上她的影子就变成夜,包裹他的睡眠。终于,黑夜缓缓吞噬了白昼。

    这次我没有笑他,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被自己一直以来嗤之以鼻的想法充斥着脑袋,比如说你会觉得跟你很爱的一个姑娘,说永远,说一生一世,说这样的话,简直太小孩儿了,太幼稚了,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实现呢。

    但是,你不信它实现,它怎么又能实现。很多人在刻意避讳这些话语,其实没必要,该聊就聊,一生一世该说就说,我要娶你该说就说。因为那句话出口的时候才是黄金时代,最好的时代。

    王小波说:过去发生的事是最有魅力的。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黄金时代早已过去,他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回忆着曾经落魄的鞋都没的穿,白天被人批斗却可以晚上在山林的露珠里发着高烧和姑娘xxoo。

    李志说:很多年过去了,李逼这条丧家犬莫名其妙的小红了,能轻而易举的泡到妞了。可是姑娘们你们知道么,除了声名,他什么都没变过。那些给他带来声誉的歌都是在你们看不起他的时候写的。为什么五年前你把他当傻逼,五年后你就把他当神。为什么五年前他想说话你觉得他有病,五年后他不想说话你觉得他装酷。为什么五年前他在台上伤心落泪你说他装逼,五年后他在台上打个喷嚏你都发出赞叹之声。

    钱钟书说:一个人应该得意,得意的人谈话都精彩,自己一年来牢骚满腹,一触即发,一向不爱听别人牢骚,料想人家也未必爱听自己牢骚,留心管制,像狗戴了口罩,谈话都不痛快。

    在跟D姑娘分开后的日子里,老王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他嗜赌爱财,依旧努力工作赚钱,却再也没有理想和幻想。他像条发情的公狗,依旧给很多姑娘弹琴写诗,开暧昧的玩笑,偶尔骗得一场两厢情愿的性生活,心里却痛骂文艺病重症患者。

    那些写了一半的长篇就放在他的电脑里,他再也不出让自己满意的文。他成了资本主义平庸的躯壳,他曾经所有不切实际的理想,包括成为作家,包括成为民谣歌手,包括乘桴于海浪迹天涯的疯狂爱情,包括艺术方面的天赋,全部都跟随着理想主义消失了。

    我觉得他应该对那个会弹钢琴的姑娘阿华至死不渝,不论争吵不管变心,这仿佛才是一个对的故事。任何不以死亡句读的爱情故事在我这样的旁观者眼里看来都是罪恶。

    但他不再向我们提起阿华,他深情也好,薄情也罢。总之,那个血流满地以梦为马的时代过去了,没有杀戮也没有胜利的赞歌。

    如果过去比未来更加不切实际,梦境比现实更加虚幻,我们是否还会做着那样的一个梦。梦境里夜晚的国道上,带着自己梦寐以求的女子,开着自己梦寐以求的车,去往未知旅程的终点。未知旅程怎么会有终点。旅途上没有疲劳和困意,我们聊着电影和音乐,穿越群山和丛林,最终停在一泓无人的湖水旁。

    一个人的记忆是一场大梦,记忆中的城市像一个巨大的易燃易爆炸物,每走一处,都要提防踩到潜伏在心底的爆破点,那些路灯和脚印无比清晰,但你无法触碰,一旦陷入,整座城市就轰隆隆地崩塌,万劫不复。

    没错,他们叫我老王,在青春的列车上,请别推醒装睡的我,这样我依然可以做一个醒不来的梦,假装不知道你已经离开。

    一旦睁眼,你就天明,走进街道,走进城市,走进汹涌人潮,走进你的未来。

    我愿成为瞎子,从此没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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