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收集和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已形成一个门类齐全、分工明确、协作紧密的黑灰产业链。很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不法分子或是通过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注册手机卡、银行卡,以此作为犯罪的基础工具,或是利用这些信息对诈骗对象“画像”后实施精准诈骗,危害甚重。2021年以来,吴江检察机关累计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45件56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4件,并结合办案开展诉源治理,强化源头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
然而,与当前形势相比,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还有不少改进空间。一方面是司法整治力度有待提升,起诉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人数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数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对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尚缺乏针对性治理措施,特别是对行业“内鬼”利用工作便利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打击力度依然不够。另一方面,个人维权途径也仍显不畅。个人信息被泄露后的维权普遍存在取证固证难、获赔数额低、周期长等问题。此外,行业平台内部监管也存在漏洞。很多互联网企业、网络平台和公共服务部门通过App收集储存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但由于权责不清、管理不善、机制不全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和滥用的情况屡有发生。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是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化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应进一步强化全链条治理,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全方位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首先,应加大打击治理力度。认真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要求,将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纳入打击治理网络犯罪等专项行动。在查办网络犯罪的同时,严厉打击“内鬼”泄露个人信息行为。各执法司法机关应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办案联动,对于重大案件可建立联合办案组,发挥工作合力,依法有效惩治个人信息犯罪。同时,探索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行为成本。
其次,积极推动涉案企业数据合规建设。结合司法办案,推动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特别是数据合规建设,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分级保护制度。加强智能化建设,对于持续批量、短时间内大量获取个人信息等异常行为,加强监控预警。
最后,深化拓展警示教育,强化源头预防。不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重点行业和企业,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发布重大典型案例,形成警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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