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会 中原焦点,高级七期讲师八期中级九期、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 2022.6.22坚持分享第1552天
儿童四项基本权利:
1.生存权:儿童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国籍权,医疗保健,食物车锁等基本生活保障等
2.发展权:儿童为了发掘其最大的潜能所需要的权利,包括受教育权玩耍和休闲交友结社,宗教信仰自由及获得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信息的权利等。
3.受保护权:一是所有儿童应被保护免于被遗弃,拐卖,歧视,剥削,暴力伤害忽视,还有对其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智力成果权,遗传权,劳动权的保护,二是指处于困境的儿童留守流动,流浪灾害等境况下的儿童的保护。
4.参与权:儿童有权参与一切,与其自身相关的事物全面参与到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自由发表意见,被倾听与尊重并得到回应或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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