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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月不愿意和别人提起自己的家乡。
那里破败、野蛮、衰老、死气沉沉,连同阿月荒草一般的年少时光一起,被阿月恨极了地丢在记忆深处。
大学时,阿月把所有的假期花在打工上,小餐馆服务员、摆摊、发传单……就这样攒够自己的学费,还能余出一部分生活费来。剩下的时间就长在图书馆里,像个植物,机械化的吸收那些冷冰冰的知识。
阿月毕业后,她如愿以偿留在了大城市。这里有永远没有黑暗和孤单。大城市的白天被琐碎的、繁忙的工作堆满,不过干净的写字楼,闪亮亮的漆皮高跟鞋和叫起来顺滑柔软的英文名总是让人快活。大城市的夜晚永不眠,这里有不熄灭霓虹灯、和不归家的年轻人。每个夜晚都会有成千上万的人和你一起醒着,他还或许很年轻,或许不再年轻。
阿月一度以为自己已经彻底忘记了家乡。
她满意自己的工作,有了自己的朋友,还一度迷上了做手工。
哦,对了,阿月还谈了恋爱。
阿月男友长相普通,事业普通,连牵手时手掌的温度都是普通的。没什么心动,但阿月觉得普通也是很好的。
一切都是很好的。可阿月心里却并不痛快,那些好和普通在阿月的周围编出细细密密的一张网来,牢牢的拢住阿月。
她为自己的不痛快感到抱歉。明明一切都好,为什么自己还是不痛快呢?
自己那里有不痛快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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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月想到了家乡,那些漫长的、长在河边的黑夜。
阿月时留守儿童,向来没什么人管的,每到了夜晚,河堤一片便全是她的地界了。风有些冷,吹的芦苇荡啪啪作响;小虫嘈杂的鸣起来,反而衬的这夜更静了;远处几点昏暗的灯,阿月可以清晰的辨出哪里是自己家,哪里是小花家和阿强家。
阿月不喜欢这样的夜晚,却更不想回到那个叫做家的地方。阿嫲对自己不错的,阿月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别扭。
小阿月的心里空落落难受,那种感觉像是天大地大,却没什么是她喜欢的。
长大后的阿月用霓虹灯和酒精,用鼎沸的人声和繁忙的建筑填满了生活,天地变小了,可还是没什么是她喜欢的。
普普通通的温暖和快活,怎么能让人喜欢呢?
不会让人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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