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签字过于随意,一方面大概是因为我们总是签一些长篇大概缺少时间或耐心,另一方面是我们是被动选择。举个例子,比如移动办业务要你签字,你可以选择不签,那我问你业务还能不能办?正是这些无奈给我们造成的印象就是看了也没啥用,签字画押就得了呗!
不过劳动合同偶尔被戏称“卖身契”,还是要慎重,现在职场中劳动合同已有固定模板,但仍有很多需关注的点。避开以下套路:
一是约定的试用期和试用期工资,签订三年合同时,试用期不可以超过六个月。关于工资,一定要避开一些隐蔽性很强的约定,如规定工资没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很明显仔细一读,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合同约定的岗位,一些公司在调整员工岗位时经常会遇到阻力,员工会凭借劳动合同签订的岗位与用人单位推脱,拒绝调岗。因为用人单位也学的机智了,在合同岗位上填写大类,如操作类,管理类,研发类等,这样便于后续人员调整。但对于劳动者来说一定要看清楚,是否对具体岗位有坚定要求,否则后面调岗,有苦说不出。
三是签订合同的时间,一定不要相信那种先干几个月互相了解下再签的套路。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签订合同,为了约束用人单位,又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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