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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杀你,是你逼我的。”

“我不想杀你,是你逼我的。”

作者: 老斯基酱 | 来源:发表于2017-03-27 11:51 被阅读84次

    2017-03-26老斯基酱

    别逼我

    #于欢刺杀辱母者#无疑是最近网络最火的话题,微博、知乎、朋友圈纷纷在传播和发酵。

    大多数人接收到的信息是这样的:11个高利贷催债人,当着于欢的面,强奸了于欢的妈妈——女企业家苏银霞。

    这是一个血腥至极,也是一个丧尽天良的场面。

    接收到这样信息的民众的态度就是:辱母不护,何以御国。大家觉得被判无期的于欢含着天大的冤情,纷纷为他喊冤。

    事实真相比你们想象的复杂

    ◆◆◆◆◆

    斯基酱综合了多家权威媒体的报道,整合出来了故事的大概走向。

    女企业家苏银霞因为公司资金周转不开,向某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高利贷。前后累计借款135万元,月息10%,之后归还现金184万元和一套价值70万元的房屋抵押,剩余17万未归还。

    在刺杀事情发生的前一天,吴学占在苏银霞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的头按进马桶,要求还钱。当天下午,苏银霞拨打110未获得帮助。

    第二天,11名催债人员到达苏银霞公司对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进行了辱骂殴打。期间更是播放黄色录像、将烟灰弹胸口以及露出生殖器对苏银霞进行了侮辱。

    据于欢的姑姑于秀荣描述,她看到催债人脱下裤子。但是并没有像网络流传的:催债人强迫苏银霞口交或者催债人强奸了苏银霞。

    报警之后,警察只说了:“要钱可以,别动手。”随即离去。

    之后,于欢因忍受不了催债人对其母亲的侮辱,拿起水果刀进行了刺杀。

    事情发生在2016年4月,最近几天,案件仍在进行取证和审理。

    杀人偿命真的是天经地义吗?

    ◆◆◆◆◆

    显然,在于欢刺杀辱母者一案中,大家不同意。

    《礼记·儒行》中有这样一句话:“儒者可亲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其实就是大家熟知的“士可杀不可辱”,欠债还钱当然是天经地义的,苏银霞去借高利贷的时候是自愿的,没有人把刀架在她脖子上说你必须去借高利贷。

    逾期未还清欠款,是允许催款的,但绝不能是这种侮辱人的方式。

    苏联著名诗人马雅可夫斯基说了一句特别著名的话,“当社会将你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你还有最后一条路走,那就是犯罪,永远记住,这并不可耻!”这句话完美的匹配了于欢所做出的行为(但请不要应用在持刀砍人者身上),于欢在母亲遭受侮辱的时候目睹了警察的无作为,所以他只能选择犯罪。这是一个血性男儿的应有之义,当然,他确实是在犯罪。

    对啊,如果救母者被判无期,当年为什么要抗日?这场催债已经完全脱离了实际,不管是催债人言语上的恶意辱骂、行为上的肆意殴打都是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于欢的反抗只能说是正当防卫,根据最新的消息,于欢的辩护律师为了证明于欢无罪,竟然申请了精神鉴定。

    我们大家都知道,精神病杀人是不犯法的。但如果于欢靠这个途径证明自己无罪,那真的就是法律和道德的可悲。

    少打点嘴炮,多动点脑子

    ◆◆◆◆◆

    斯基酱在最初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也很激动。我仿佛看到了11个人强奸一个女人的暴力场面,我当时和同学说:“要搁我,我也得杀人,谁挡我,我杀谁!”

    但是,当我越来越接近真相,我觉得我偏激了。我猜大多数人都和我一样,以为这是一个极其血腥暴力的事件。当然,现实确实难以忍受,但却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糟糕。

    那是不是可以试想,这件事情的真相并没有完整的呈现在我们面前?面对网络,真相总是有所保留。

    网络给人的言论自由固然值得欣慰,但是随之而来的网络暴力和言语误导同样值得警惕。

    这件事如果可以成为一次法律的有益改进和道德伦理的有效尝试,那才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场面吧。

    如今看来,网络更多的是质问、谩骂和威胁。几乎没有看到大家在心平气和的讨论和解决问题,斯基酱只看到了愤怒。

    斯基酱对于欢刺杀辱母者这个案件所持的态度是,伦理道德上我认为于欢无罪,但是法律上,于欢确实犯了罪。

    既然我们有法律,一切还是应该按照规矩行事。

    但于欢被判无期,我们接受不了。

    斯基酱相信,这场蔓延的网络讨论一定会得到一个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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