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的名字叫红》第一人称笔法老虎视角写“武松打虎”。
我是一只老虎。如你们所知,我被武松打死了。非但被打死,几个猎户还扛着我游街,我那血肉模糊的脸庞你们一定也都见识了。以前我是很漂亮的,吊睛白额,你们是这么形容的。可实际上,你们从未目睹过我的真容,因为那些真正看清楚的,都被我吃了——容我数数啊,大概有二三十个吧。人们总是对自己恐惧的事物夸大其词,其实我也只是一只普通的老虎而已。我也害怕啊,不然你们以为我为什么总在晚上出没?现如今你们仍看不清我的真面目,因为我已被武松打到破了相。
打人不打脸,这可是你们自己说的。是是是,我不是人,我该打,可武松也用不着这么狠吧?先是拳击,而后脚踢,把我的脸直捣到稀烂。他是个暴力狂兼神经病,你们要注意。不到一顿饭的功夫,我就被他狂殴至死。饿了那么多天,这本该是我吃饭的时间啊!在我的灵魂渐渐挣脱虎躯,往上飘去的时候,我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瞬间明白你们为什么叫我“大虫”,它一动不动瘫软在那儿,真的像一只硕大的虫子,一只可怜虫。你们看,我都这样了,那武松还拎来刚才打折了的棒橛子,又是一顿劈头盖脸的打。喂,别打了,我已经死了!这个白痴竟听不到我来自灵魂的悲鸣,一直打到手脚再也使不出一点力气,方休。
你们怎么还不明白呢?其实我没那么可怕,你们是没见过我舔舐我那三个小崽子的模样,也是温柔缱绻,母爱泛滥呢。你们一定也没见过我在阳光下追逐自己尾巴那自由与快乐的样子,那是闪着光的日子啊。你们都说武松勇猛,却从未想过那天正是我短暂一生中最最低落的时刻,我已经许多天都没进食,彼时又饥又渴,全靠本能接近活物。看看你们定的那混蛋规矩,只在巳、午、未三个阳光最炽的时辰过冈,而且还要凑齐二三十人结伴同行,光天化日的,我TM连悄悄叼走一个的机会都没有!我躲在树丛背后,每天眼睁睁看着二三十个肉团鱼贯而过,馋得我口角流涎却毫无办法,急得我百爪挠心却无计可施,胸口的毛都快被我挠没了。好不容易碰到一个不怕死的,我自己却早已饿得精疲力尽,而那武松可是吃饱了喝足,浑身的气力。你说我能打得过他吗?放在往日,说真的,一巴掌就把他呼死了。
哎,可怜我虎落平阳被犬欺,一世的英名全成就了武松的万世美名。幸而我也只是一只老虎,并无名姓,不算给祖宗丢脸。日后人们若提起我来,也只说是景阳冈的老虎而已,并不会追溯到我所栖身的洞穴。而现在呢,我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也不用做了,起码不必躲躲藏藏,也不必苦苦觅食。尤其令我欣喜的是,从死的那一刻起,我竟再也不觉得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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