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11时,德州市武城县公安局“2005.11.01”命案专案组民警,将杀人潜逃15年的犯罪嫌疑人纪某抓捕归案。
2005年,山东德州武城区理发店店主马某(时年34岁)被杀害,凶徒纪某17岁,花一样的年纪,为什么会走上不归路。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十四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就算杀了人,也不需承担责任。十四至十六周岁的未成人,仅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贩毒等八种恶性犯罪承担责任。满了十六周岁,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跟成年人一样受到刑罚处罚。
而纪某杀人时已经17岁,要对当年的杀人行为,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了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纪某是长期外逃,给侦破工作和社会带来巨大危险,他错过了悔过减轻处罚的机会。
而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得判死刑,所以纪某可以免死罪,有可能会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期望纪某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争取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再有重大立功表现,又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获得重新做人的机会,也不枉来人世走一遭。
纪某被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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