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王小波,我是有点崇拜的。不仅是他写的书很合我的胃口,还有就是他算半个程序员,而我当初也差点成了程序员,所以天生有股亲近感。再加上之前也看过他的《黄金时代》确实不错,所以有点崇拜。
这次来新疆没带什么书,一天无聊就和同事去书店,而且是现在越来越少的新华书店逛了逛。以前买书都是会浏览下,或去豆瓣看下评论,但这次看到小波的书直接就拿了。因为是小波的,特信任,品质有保证,于是就买了这本和另外一本之前就想买的书。
回来拆封初看怎么没有之前看《黄金时代》那种有趣的感觉了,然后又想这本相当于是杂文集多以针砭时弊为主所以趣味性有所下降也是正常。再看感觉都是些冷讽的短文章,着实没什么意思,只能如嚼蜡般看完。
看完有些许感触,能写几点就写几点吧,反正也有可能很多是错的。
一:好作者也有坏作品,或者说你再喜欢的作者也可能有你不喜欢的作品。我感觉这是好事,因为尽信书不如无书。作者说的都认可,就是宗教,是迷信了。
二:看书注重感觉,注重悟。读者在读书过程中能够享受读书的乐趣,能悟出点哲理或什么东西,那么这书就是有价值的。不管是鸡汤,给人正能量。还是社科类,给人知识。
三:为了表示我读过一本书,为了锻炼写字能力,我也是蛮能扯的。
鞠躬,我都没有再看一遍检查我刚才写的是什么东西的勇气了,看完的人都是英雄,希望没有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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