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疗基础》第113页。
1. 鲍文认为,家庭问题通常来在自他们的源家庭。刚结婚组成新家庭时,夫妻二人过去在源家庭中的困难往往大为减轻但并未解决:由于家庭成员不能分化,常采用三角化的办法对付困难,从而殃及下一代。这样一代一代往下传,直到问题跟家庭粘在一起,而家庭也就围绕着这个问题转,这就逐渐成为所谓症状了。
2.鲍文认为,一个家庭不能把“分开”和“聚集”这两种力量或趋势加以平衡,症状就会发生。个人能对这两种力量进行平衡就叫做分化。一个分化良好的人能够在“分开”和“聚集”这两种力量间取得最佳平衡。这种人具有坚强的自我感,既具有独立自主精神,又善于与人结成亲密关系。
3.分化意味着:
(1)在焦虑中保持相对不焦虑的能力.
(2)对自己的前途和目前的情绪能承担最大责任。
(3)在面临危机时有丰富的行为储备可供选用。
(4)分化与各自为政不是一回事。分化意味着互相依存的能力,并且在与别人保持密切联系的同时仍有完整坚实的“我”。他能在关系系统中考虑自己的情感,做出行动决定。他不屈从于别人的情感压力(顺着压力去思考和行动),而能清楚的划出自我和别人的分界线。
4.分化不足的人体验着“融合(fusion)”。分化愈不足,融合愈甚,“聚集”的力量对个人功能的影响愈大。融合表现为对被人赞赏之强烈需要。因为只有别人的赞赏,才能使他暂时体验到“我”。这种人可能有明显的依赖,也可能从“密切之风险”中退缩。他也可能在情绪上走相反的方向,似乎故意惹人反感,跟别人的希望唱反调。这些都是对抗“聚集”的某种方式。“融合”表现为人己界限不清,也表现为理智和情感互相干扰,以致对己对人取非现实的评价(过高或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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