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周浩晖的《死亡通知单》,发现和《心理罪•城市之光》中探讨的话题基本相同:一个人是否有权利通过自己的方式,去惩治那法律无法制裁的坏人?其实这个问题,无论是小说中还是现实中,其实都有答案,但答案却在某些时刻显得苍白,特别是那些作恶的人依然作着恶,法律和警察却毫无办法,其他人更是无能为力。
直到看了小说中专案组的几位成员和丁科论菊的一段,忽然发现找到了一些答案。菊园中的一株菊花长偏了,不仅影响了旁边花的成长,还影响了整个菊园的景致,怎么办?专案组大多数人都认为直接拔掉这株菊花,Eumenides会拔掉菊园中所有类似的花一株不留,可是丁科却认为没有一株花应该被清理,因为“每一株花都有自己的‘因果’,我们根本无法追溯出一个真正纯粹的‘罪恶之源’。”忽然想起自己前些年在家看了许多TVB的刑侦剧后得到的感慨: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是啊,每个可恨之人之所以会变成可恨之人,都是有因果的,所以也才有《悲惨世界》中那句让我至今难忘的话:有罪的并不是犯罪的人,而是那制造黑暗的人。
丁科说,“找不到‘因果’的源头,但我们却可以切断‘因果’传递的途径。如果知道花株的根系会互相挤压,那么在播种的时候,就该留下更大的空间;如果知道光线会受到遮挡,那我们为什么不创造出更多的阳光?当这些问题解决之后,便不会再有歪斜的花株产生,我们也就不会再陷入规则和情理的矛盾冲突中。”看完这段以后,我忽然想:或许,教育的意义也在于此吧!
可是,再看如今的教育,我们是不是走得太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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