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的一个周末,在家辅导堂妹功课,恰巧读到朱自清先生的《春》。多年后重读这篇文章,感慨良多。这篇文章,上学时,可算是烂熟于心。如今回想,发现对春天,脑中出现的也还是鲜花、嫩叶、细雨、莺飞······
记忆中,对春天印象最深的文章是韩愈的《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只因文中的“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在我看来,是对家乡所见景色的最好描绘。
但一年年过去,一岁岁长大,我又常常陷入”留春不住”的惆怅之中。
小时候,村里的孩子,其实一年四季都是在漫山遍野地玩耍中度过的。春天,意味着,终于可以和小伙伴们去外面“拈花惹草”了。而最有意思的,莫过于可以摘野花,采野菜,跑野地;而这些,永远伴随着麦苗返青,柳枝抽条,杏花绽放·······那时候的每一天,傻傻的,很天真。那时候的天,很蓝很蓝,那时候的云,很白很白,那时候的我,很快乐很快乐。
升入中学后,伴随着越来越大的压力,我的重心也更多地放在了学习当中。每天起早自习,贪黑晚读,埋首在题海之中。窗外的绿色也基本成了让眼睛获得更好休息的工具,也记不清有多久没有认真去看蓝天、白云,春景,自是不提。更遑论欣赏春天,感悟春天。
记得当时,朋友间闲谈,提及“一年四季中最喜欢哪个季节?”“春天吧。”这是我的回答。但对春天的认识,已更多地来自于书本了。书本中的春天,总是一派万物复苏的景象。草长莺飞,杂花生树,微风和煦······而我,恰好喜欢这书中描绘的种种情景。
上大学后,空闲时间多了,生活也更自由了,与同学倒是常出去踏春。但这时的我,对大学多姿多彩生活的兴趣远远大于对春天景色的欣赏。我参加于各种活动之中,新奇于各种未知的领域。春景,成了我休息和消遣的内容。
直至毕业。
毕业后,我才认真地去认识这个我曾努力,也将继续拼搏的世界。好似我才真正被这个世界所接受,所容纳。我沿着马路漫步前行,看路旁柳枝一点点抽条;看路边野花偷偷绽放;听杨树随风沙沙作响;看陌生人游走于路上,想象他们的酸甜苦乐。
而我,好似突然懂得了春天的意义。春天,不仅仅是景色,它有着更多的意味。“一年之计在于春”,成为了最好的解说。春天,是我们播撒自己“计划”种子的时候,最终收获怎样的果实,则直接展现了一年的“耕耘”和“汗水”。到此,我终于不再执着于去看春景,而是以自己为春景,期待着我的“抽条”“绽放”“沙沙作响”。
这样,当春天已过,春景暂无之时,我便能道一句:纵你不在,我亦成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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