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点12分,我又遇见他了。浅灰色针织衫,卡其色九分裤,白色keds帆布鞋,头发比以前长了一些,还是很白很瘦,看不太出教授的样子,反而很像个柔软干净的学长。看我的眼神也没怎么变,礼貌疏离。
他可能出于礼貌,抑或在曾经的大学遇见位也算是学妹吧,又微微笑了一下。他笑的这一下,立即将我带回2009年,我找遍整个图书馆向他要微信时,他笑的样子。要是在电影里,应该就是瞬间高楼汽车飞速消退时空倒回的景象。我还记得我给他的纸条“你好,我上学期就有见过你了,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见过我。我很想认识你,你可以给我你的微信吗”,他当时就笑了一下,然后把手机调到二维码递给我。那瞬间,大概是我20几年里的人生最好的场景。我没办法去描述当时我有多开心,多激动,以致我现在想起来手都在抖。除了追星,我没认真的喜欢过什么人,所以我多么想非常漂亮非常可爱地站在他面前,跟他表白“在整个世界里,我最喜欢你!”
现在他又在我面前,隔了6年,他一直是最好的他,我从来不是不很差的我。我看着他,有些怔忪,我脑子飞速寻找着开口和他会不会比较合适,他会不会想以前一样礼貌的示意就直接走掉,我每根神经都在叫嚣不能让他就这样走掉,绝对不能!可是我和他说什么,我想知道他的事那么那么多,他喜欢吃什么,他最近喜欢看的电影,他的朋友,他的全部习惯和喜好,他结婚了吗。
多少次,我觉得自己着了魔,犯了癔症,还是我真的有抑郁。我觉得我自己成了茨威格写的的那个陌生女人,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大一去新生报到的火车上,我看着书里的字,看着窗外飞驰闪退的树,我仿佛看见了我的一生。后来遇见他,也预示着我的运命,我怕,我怕成为这样的一个悲剧女人,我渴望故事,但恐惧现实。于是我化了完整的妆,理顺头发,穿酒红色收腰很显身材的长风衣去找他,无论如何,得认识才行。这样就不会有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会不会好过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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