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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沧海—依然少年心

曾经沧海—依然少年心

作者: AUSKING黄东启 | 来源:发表于2024-01-06 07:49 被阅读0次

    我的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孤独可以歌唱。

    我的世界已经没有什么忧伤值得雕刻。

    浮世如流,流年似水,你我都是短暂星辰。

    这是昨天看到一个朋友发在朋友圈,一个悉尼女作家写的自传体文章《60岁,我仍是个异类》的结尾几句话。看到她的文章,挺认同她的观点,也有了一股自己写一篇的冲动。

    也许我还达不到她那么细腻的情感描述水平,但试试无妨,反正都是练习,熟能生巧,相信总有一天会写的更好。

    我小时候最害怕写作文,让我女友的话来说,就是我常常没有逻辑,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她是理工女,做事认真,特别能挑出我写的文章毛病,每天晚上,或者早上先发给她审阅,就像秘书写好文章,必须先给领导审阅一样。

    77年恢复高考,兴冲冲的扔下铁锹就往村里知情宿舍跑,换好衣服就回家复习功课去了。

    那年语文是一道作文题:

    我在这战斗的一年里。

    现在看太简单了,简单罗列就一大堆内容。田间劳动的镜头,拔麦子打场,插秧,挖河,太多值得描述的场景,战天斗地,与贫下中农并肩作战,磨练了一颗红心。

    文艺汇演,运动会,我们这帮十几岁的城里青年,给北京农村带来了巨大青春活力,展现出了新一代的精神风貌。

    遗憾的是,当时完全蒙圈状态,开了十几个头,就是写不下去。时间到了,我一脸惭愧的交了考试卷。然后,骑上自行车,一口气,从昌平县城骑到了家。

    知道那人生第一次高考肯定没戏了,因为其它科也一样一塌糊涂,五年中学课程在两个月复习完成,确实对我这个本来就不爱学习的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我出生在一个教师家庭,生长在北师大院里,耳渲目染对于上大学,感觉就是必经之路。幸好紧跟着半年,就是78年高考。

    我们一帮北师大发小,都背起了书包,每天去图书馆复习功课。

    但是,谈何容易,在农村野了好几年了,突然静下心来学习,真的好难。

    先说上午,九点,图书馆一开门,我们都人五人六的找好座位,打开书,开始复习。

    没多久,我们就开始互相看,一颗不安分的心就开始躁动。该下楼抽烟了吧。对对对,突然找到了一个感觉特别合适的借口。

    抽烟,对于我们这些大学院里长大的孩子,从小家长的灌输思想就是,抽烟的都是坏孩子,尤其在去农村插队前,家长都是千叮咛万嘱咐,一定别学抽烟啊。

    然而,那个年纪,学坏容易学好难。我们当时也是信誓旦旦的表示,绝不学抽烟。

    而到了农村后,我们与上一届的老插(知情)同住在一排知青宿舍,我们来的第一天,老知青们就纷纷给我们递烟,以示友好。我们都表示,不会抽烟,也不会去学。一个老知青,后来知道他是南口一代一个顽主(就像电影“老炮儿”里描述的很像),他放出话来,我敢跟你们打赌,不出仨月,你们都得抽上。

    农村的生活是艰苦而且枯燥的,每天收工后,对于我们这些血气方刚的青少年(我们普遍是十七八岁,还有不到17的)来说,确实非常无聊,除了打牌,没什么娱乐活动,不然,就是到老乡地里偷点菜,也不是为了吃,就是有一种快感。

    真的不幸被老知青那乌鸦嘴言中了,不到三个月,我们所有男生,无一例外的都抽上了烟。

    最逗的是,在我们之后,又来了最后一拨知青,大部分都是北大院里子弟。自然,我们也是学着老知青样子,热情递烟,同样遭到拒绝。我们也用同样的话告诉他们,不出三个月,你们都得抽上,因为我们也是这么过来的。

    结果,不到两礼拜,这帮新知青就都抽上了,比我们意志还薄弱。

    回到复习功课的图书馆。下楼抽烟混了不少时间,很像澳洲打工时候的MORNING TEA时间,当然,我们一抽烟侃大山,差不多就要一小时过去了。回图书馆,又假模三道的看会儿书,就又下楼,到了图书馆前面主席像旁边。因为有攀藤架和座椅。后来,这地方,成了我们院里孩子晚上常聚的一个根据地,一说约主席像那儿,都明白。

    我们通常会坐到十二点半左右,都明白,太早回家饭还没好。

    中午回家吃完饭,睡一觉,然后就会约着球场打球了,所以,下午时间,在我记忆中,几乎没有什么学习时间。

    到了晚上,又背起书包去了图书馆,而晚上,我记得抽烟侃大山的时间,比上午会更多。

    远看,攀藤架下,那星星点点的烟头亮光,记载了我们的青春时光。

    青春,必然是荷尔蒙爆发的开始,那时候浑身使不完的劲儿和耗不尽的精力,当然是内分泌旺盛的结果,尽管贪玩,还是开始对异性开始产生兴趣。

    我称作初恋吧,那时还在插队,参加北京市农民运动会,一个北体大院女生进入了我的视线。

    前排左边朋友,右边妹妹,后排左面妈妈,右面是我

    现在想起来,当时,我们大约相处了五年,但没有那么多现在理解的那么多激情。七八十年代的中国,还比较封闭,人们的观念也是比较传统,我们大约交往了一两年后,也就是我们都各自上大学了,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一次约会。

    记得非常清楚,那次去的紫竹院,我们坐在一个长椅上,不知聊了多久,突然我觉得心里有股热流上涌,心像鹿撞一样狂跳,现在看,一定是荷尔蒙飙升到了100,我尝到了人生第一吻,全身像触电一样,那种美妙,确实无法用语言形容了。

    后来,联系渐渐少了,还发生了一些插曲,尽管家里人极力劝我就把她定为终身伴侣,我一直没有拿定主意。从理性上讲,感觉娶她是对的,但是,在我心里又暗恋上了我们系一个77级练体操的女生。这个女生折磨了我四年,到了大学毕业,终于,我和我“初恋”结束了五年的姐弟情,同时,也对留校那个女生诉说了我们那几年的点点滴滴,因为,追她的人太多了,我选择了撤退,都做了彻底的了断。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和“初恋”保持了将近五十年的友谊,他儿子也和我儿子成了朋友,他老公也是非常优秀,我们同样是朋友。我记得最后一次去她体院家(现在叫北体大),她给我一叠她一直没有发出的信,送了我两句诗: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她哭了,我没哭,那时候太年轻了,还不明白爱情,还不懂得珍惜。

    时光飞逝,斗转星移。四十六年过去了,弹指一挥间。他们一家参加了儿子婚礼,他们夫妇参加了老妈的最后送别……

    1988年四月的一天,准备登机飞往澳洲了,他们两口子送我到了机场。后来,他们儿子也来澳洲读书,也在这边投资了房产。他们二人几次来澳洲,我都在国内,儿子接待了他们。

    在北京陪了父母八年,完成了我人生的一个使命,去年回到了澳洲,喜欢上了气排球,又结识了很多新朋友,而其中好几个也都和我北体大这个朋友有交集,只能感叹世界太小了,兜兜转转,总能遇见。

    人说,男人喜新不厌旧,有一定道理。我永远会记得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有缘人,他们在我生命中的每一个阶段,以特定的方式出现,不论是亲情,爱情,还是友情,都让我满怀感激之情,都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体验。

    数十年风雨,历尽沧桑,我心里依旧是那个男孩,依旧是对未来充满渴望与向往的纯粹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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