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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眼还眼?

以眼还眼?

作者: 杨春靖 | 来源:发表于2017-10-25 11:51 被阅读0次

    太 5:38-42“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有仇不报非君子!

    以伤还伤,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岂不是利24:20所倡导的表面意思吗?

    一报还一报,不多不少,也许差不多能够扺消了受害者的心中怒火!

    但是,耶稣有超越的标准,

    那就是:以智慧代替冲动;以爱心消除仇恨;以忍耐承担压力!

    首先是,智慧之子总以智慧为是:

    以伤还伤,以害还害,本意不是报仇雪耻,而是限制刑罚的范围,避免冤冤相报,仇恨不断没完没了。

    如此,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一步海阔天空!

    再就是,真爱能够服过仇敌:

    这是耶稣所给我们美好榜样,他曾在十字架上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如此,真诚的饶恕,带来属天的自由!

    最后是,忍耐促进生命的成长:

    雅各说,落在百般的试炼中,仍要以为大喜乐, 因为知道信心经过试验,就生忍耐, 但忍耐也当成功,使你们成全完备,毫无缺欠。

    如此,遭遇苦难,是对生命是否成熟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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