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一个人,是不是一场感动自己的游戏。
在好奇和一遍遍好感重现中越发说服自己喜欢上了那个人。于是所有和他相处的某一瞬间都被吹满偶像剧的小泡泡,愈发不能自拔。
第一次不经意的遇见,是在档案室里,那个人端坐在凳子上,手机放在旁边播放着音乐.....第一次便欣喜于那个人跟自己相似于喜欢在音乐中工作。
畏于差距,畏于胆怯,畏于不自信,畏于旁人的眼光,畏于被拒绝。
现在,两个人有不同的生活,更少的交集……是不联系就会消失的朋友......
喜欢的理由更肤浅,见色起意抑或见财起意,不知何时会败给时间,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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