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合。
跟闺蜜汇合。
尔后,开启出游模式。
到了她的城市扫码、找地铁口、打车,总算是到了。
吃了个罗勒叶鸡肉蘑菇面,黑暗料理到极致,不知怎会将食物搞到如此难吃的地步。后又点了牛排,倒也还算欧克,至少没有刷新认知。
餐后对门酒吧小坐,安静的酒吧人很少,闺蜜在一旁看书,我则跟调酒小哥聊天,期间他一直请教我有关英语的事情,然后又拿出自己在读的书给我看。
哈,世界好奇妙。磁场相同的人,总能吸引来相应的人或事。
在酒吧,也能遇到如此好学的青年,真好。
好读书的人共谈作为夜的终端,闺蜜和孩子诵读《三字经》作为一日的开端,岁月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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