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谈到《钱规则之二:股权众筹应重视股权激励》,煌叔给予充分肯定,也给了一些启发,希望在“规则”上有一些延展或给出一些具体解决方案,笔者把思路从纯谈众筹的狭小范围中跳出来,从钱规则上来谈谈什么是生意?什么是人情?
举个例子一。您现在要买套婚房,首付50万,您只有35万,还差15万。您拟向您表哥借5万,发小借5万,同学的兄弟(跟您不熟)借5万,请问您作何种选择?有几个选项:
A、应向三人都支付借款利息;
B、表哥无息,发小和同学的兄弟应付息;
C、表哥和发小无息,同学的兄弟应付息;
D、不需要向三人支付利息。
举个例子二。您现在要创业投资,需要启动资金50万,您只有35万,还差15万。您拟向您表哥借5万,发小借5万,同学的兄弟(跟您不熟)借5万,请问您作何种选择?同样有几个选项:
A、应向三人都支付借款利息;
B、表哥无息,发小和同学的兄弟应付息;
C、表哥和发小无息,同学的兄弟应付息;
D、不需要向三人支付利息。
好了,问题来了,例子一和例子二有区别吗?如果您是北方人,您怎么认为?假如您是南方人,您怎么做?
笔者作为胡建人,说说我的选择。例子一我选C,例子二我选A。看官们大抵都有你们自己的选择吧。
在钱规则上,一定要分清什么是生意,什么是人情。买婚房借钱,对表哥和发小是人情,应当支持,对同学的兄弟(不熟),最好付点利息,同学的兄弟跟你没有交情,没有义务和你讲人情,人情是给你同学的,不是给你的。这点一定要记住。
而创业投资是生意,理应按生意法则。你借鸡生蛋,人家的鸡(资金)也是从小养大有成本的,你理应支付代价,因为你投资是为了赚钱,除非别人明确告诉你不用付息。即使如此,我认为还是付息为好,至少心里好受点,而且别人觉得你情商高很懂事会处世。
笔者地产营销和品牌策划多年,在地产行业人脉算可以。买房子常有朋友托我向开发商老总要优惠。我极其苦恼。为什么?因为托我的朋友通常七拐八弯,甚至实际买房的人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我向开发商老总要优惠,刷的是我的这张老脸,人家开发商老总给总价优惠一个点或三五千元,人情得我去欠人家开发商老总。我欠了人情,我连实际买房人连张三李四还是王五都不知道。
我遇到过三次典型案例。
(一)一个很铁的哥们,让我找开发商要优惠,我问哥们和买房的人什么关系?哥们说是他很好的伙计(洛阳方言)。我于是找开发商营销总说明情况,开发商营销总爽快答应总价优惠三万元(超过2个点)。后来我一问,买房人是个富二代,根本不差钱。更搞笑的是哥们连顿饭也没请,觉得我理所当然,把我的面子当人情送给富二代,你说我冤枉不冤枉?这也特么的不懂事吧?
(二)另一位朋友,连续找我两次,为不同的朋友向同一个项目的老总要了两次优惠,我刷脸刷了两次。第三次又找我,我委婉地拒绝了,为什么?My GOD!事不过仨,我的脸能一直刷吗?
(三)还有一位买房者,我的一位老兄介绍的,要买住宅,我给开发商负责人讲了,优惠了一个点。我以为我的使命完成了,没想到车位开盘,他又打电话给我,希望我再次去要优惠。我快崩溃了,一个车位十来万,为了千把块的优惠我再去欠别人一个人情?
这都是笔者的亲身经历,无对号入座之意,本意是倡导一种在钱规则上的价值观。人脉不可无偿并过度透支,透支是一种信任背离和人品贬值的行为,你老是给朋友添麻烦,让朋友替你的人情买单,这是自私自利的行为,占便宜的心态,也许你毫无察觉,但你至少高估了你在朋友心中的地位和价值。朋友间不能彼此互相增值,不能等价交换,注定不会长久。
因此,让人情的归人情,让生意的归生意。让上帝的归上帝,让凯撒的归凯撒。
同样,在众筹里,你一定要分清股东投资行为哪些是人情?哪些是生意?是先人情后生意还是先生意后人情?
笔者认为:在“生意的基础上谈人情”,至少比“在人情的基础上谈生意”简单得多,这样没有心里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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