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准备兼职了,昨天,我向兼职的小店提出了辞职的意愿。店里的经理和主管很是不解,皆问我做得好好的,怎么突然间就不做了呢?
我什么也没说,我只是一口的说自己不想做了,打两份工,感到确实有点累。其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去兼职的地方打工之前,听说老板非常苛刻。至于怎样苛刻,我不知道。但是,我认为,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应该没什么。
然而,有时事情并非想象的那样。兼职前老板和我讲定,她们店员工的工资是二千六一个月(她们加上酒水奖,大概三千二三吧),休息四天,我上半天,所以相应的减半——一千三一个月,每个月休息二天,时间是五点到九点。——这是我刚去时和老板讲好的条件。
刚上第一个月时,我的业务不是很熟,常跟着服务员上到上十点。可是,上了一个月,工资却是按一千二百五来结算的。难道弄错了?我想,到下个月看看,可是,下个月依然是。于是,我找会计,会计说不管这些,他只是照上面的意思做的。我又去找经理,经理如是说,她是按老板的要求做的,她向老板问了我的工资情况,是老板这么说的,说我的工资按一般员工结算。
我说,来之前是说好的呀!找了经理之后,我没再找谁了,我的心里已有离开的想法,——一个不诚信的老板,怎会有一个好的工作氛围?第三个月时,小店把我的工资都䃼给了我。——工资的事既然落实了,我想,既来之则安之,我还是安心做好了。然而,没想到,工作不仅仅是工作,还有像故事一样的反转情节……
我的编制是在前厅,可我的岗位在厨房。我负责榨汁、炕糍粑、下面条、烤馍馍。我的工作一般在八点半结束,但有时九点也不能,——往往到八九点时,客人会点清水面和糍粑之类的主食。所以,说的是剩半个小时,其实只是有时,而不是每天。所以,这半个小时的时间成了焦点,成了我决意离开的决心。
前厅经理说,我的编制在前厅,我本应该归前厅管。于是,前厅经理让我忙完,帮前厅的忙。有空自然帮忙,我自认自己不是那种偷懒的人,可是问题又来了,帮前厅的忙,——前厅分楼上楼下几处,我帮楼下、楼上的人说我没有帮!——我还拿着她们的酒水奖呢!
是的,我的编制在前厅,我本应该归前厅管,可我的岗位在厨房,我做的一切都是厨房的人教我的,在厨房,我们是一体的,没有分彼此,厨房忙起来时都是互相帮忙的,厨房里有什么事我帮着做,我感觉理所当然,半小时的时间一晃就过。——在哪儿做不是做?
然而,前厅经理却并不认可我这么做。说我是前厅的编制,拿了前厅的酒水奖,怎么帮厨房的忙?然后还说,以前和我同岗位的人都是和服务员一起下班,——服务员没有固定的下班时间,客人吃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便是下班的时间,一般都是快十点……
——这样的氛围,我还能安心做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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