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六点多醒来,看天空下着小雨。想着可能今天早上宝贝们不打球了。先给教练发了个信息,问他今天去打球吗?教练可能没有看见,等到七点半的时候才回复信息。我说孩子们已经走了,没事的,他们看如果没有训练的话就会回家的。过了一会儿,大宝对我说妈妈,我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你听不听?
我转过头对着他笑了笑说。不管是坏消息还是好消息,你要愿意说的情况下,我就听,你要不愿意说的情况下,我也没法听。大宝就对我说妈妈,我把学校的消防栓上面的玻璃弄坏了。我说那你怎么处理的?她说她和同学正在玩,不小心挤破了,赶紧去告诉楼管阿姨,楼管阿姨说,看是你们自己找人修还是我找人,你们看着办吧,大宝说他们两个决定自己找人,所以回家给我说了说。我说好吧,你去学校看看,然后用尺子量了一下,看长多少,高多少,明天给你们把那个修了。
接下来大宝和我的谈话就多了,他说妈妈其实我们学校有好几个消防栓玻璃都挤破了,我也问过其他同学,其他同学说我们两个傻,挤坏了不告诉楼管阿姨不是就没人知道了吗?因为有好多同学挤坏了都不说。我说孩子那个玻璃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咱们把它弄坏了,必须给人家修好,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保证学校公物不受损失,加强公物管理,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教育师生增强爱护公物的意识,小学生造成公物损坏的,由家长负责赔偿,学校管理有责任的,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民法通则里面有提到过。大宝高兴的说,那好吧,我就去量了,不过妈妈你不要舍不得花钱呀。我说我是舍不得花,这是不必要的损失,本来你要是注意一下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就不需要花这一笔钱了,但是现在也是得必须给学校修好。这是你疏忽的后果,你疏忽了就得为你疏忽二字付出代价,付出后果,这个礼拜没有零花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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