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妈的到来在群里掀起了一股学英语的浪潮,听完课自己也蠢蠢欲动,想重拾放下很久的英语。一是因为自己有考研的想法。离开校园虽只有不到四个月的时间,但现在已经开始回味读书时的轻松惬意,与现在的工作相比当时抱怨的东西真的都不算事儿。能坐在图书馆里改一上午论文真的是再轻松不过的事了。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只能两年之后再考,但我觉得的也是好事。工作之后重返校园会更加珍惜,还有就是经历会更加丰富。二是现在明白了得到上的老师们极力推荐我们学英语的原因。掌握了英语这个工具可以第一时间读到新书。还有读原版会更有味道,才能品出这个国家的文化。译本掺杂了更多译者的思想。今后英语水平能达到读英文原著的话,那么自己就成了翻译者,读书的过程就是翻译的过程,虽然不落实到纸面上。那样我们每个人就是自己的翻译。
看到群里有战友发羊皮卷的译文,自己也试着朗读。每天保证一到两遍。三周之后有了读英文原著的想法。仅开头的“Today”和读成“今天”就感觉很不一样。Today I am born anew and my birthplace is a vineyard where is fruit for all.里面用到了vineyard一词。查了词典,该词有葡萄园和苦心经营的地方。葡萄园在欧洲是有不一样的意味的我在这里不做赘述。与西方自古发展起来的商业文明不同,我们是农业文明,葡萄园之与他们相当于麦田、稻田之于我们,是赖以生存的东西。我们朗读羊皮卷是为了从中汲取精神力量,但是如果不明白“葡萄园”的含义,作用会大大折扣。
另外,vineyard一词也有苦心经营的地方这一层含义。简单的了解了一下作者奥格·曼狄诺的生平。年轻时意气风发,但后来没能禁得住种种诱惑,失去了家庭、房子工作……一贫如洗。后来在一位牧师的指点下东山再起,44岁时他写出了《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走近作者的人生后,更能体会“爬出满是失败的老茧”,“出生在葡萄园中”,“失败的同伴数不胜数”这些句子时的心情。就这本书来说朗读原文比朗读中译本更有感觉。
开始学英语!开始学英语!开始用正确的方法学英语!能像读中文小说一样读英文小说也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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