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说:“当你特别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就很难再从他身上得到快乐了,因为会多疑,会猜忌,会胡思乱想。人的本性是爱一个人就想完全占有,没有身份的占有欲会更可怕。他给你的痛苦,远远大于那丁点儿的快乐,这内心的煎熬,会让你万劫不复。”
今天看到这样的一段话,本能地就觉得不能同意,人人都追求的爱,怎么就不快乐了呢?不快乐了,该怎么能称之为爱呢?很多的一个道理是,我们会喜欢一个让我们不快乐的东西吗?会喜欢去做一件让我们不快乐的事情吗?会喜欢一个让我们不快乐的人吗?从人趋利避害的本来来说,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所以。如果爱让我们不快乐了。为什么还要去做呢?
莫言这段话。其实第一句的定义应该是“当我们特别想要占有一个人的时候”,因为,爱会想要占有,但是占有并不等于爱。占有大多数时候只是欲。小孩子可能很喜欢吃棉花糖,真的是棉花糖很好吃,让小孩子很爱吃吗?大多数都不是的,只是小孩子的好奇心作祟,还有就是攀比之心,看到别的小朋友有,他也想要。男女之间的感情也是如此,想要占有对方,大多是基于对方的美貌,基于性欲,或者其他一些目的,而非是爱。
什么是爱呢?爱是一种责任,爱是一种付出,爱大多时候是不求回报的。真正的爱是什么呢?不是占有,而是付出,只要对方有需求,而我又恰好能满足,我就会感到无比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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