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年觉醒 Day 3 # 《改变》之观点

作者: 隔离君 | 来源:发表于2016-01-21 23:02 被阅读28次

    新年觉醒 Day 3 《改变》 的观点

    变得愈多,愈是不变。 ——法国谚语

    挺有意思的一句话,刚看到我以为作者要开始讲哲学了,作者却直接指出其中隐含的一个重点:即“变”与“不变”的性质虽然表面上完全相反,却需要放在一起加以考虑。因为人的知觉和思想都是相对的,必须通过比较和对照才能运作。

    话虽如此,但人们似乎并不总是如此来思考问题的,大家总是将“变”与“不变”其中的一个当作理所当然的常态。为了更好地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作者引导我们求助于数理逻辑领域两个抽象而普遍的理论:群论逻辑类型理论

    根据群论,群具有下列特性:

    群由具有某一共同特征的成员所组成,至于成员的实际本质为何,乃不相关的事,不在这一理论的考虑之内。

    群的另一个特性是,成员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顺序来组合,而组合的结果仍然相同

    每一个群皆包含一恒等成员,其特性为:任何一位其他成员与该恒等成员组合,其结果仍为该成员本身。也就是说,恒等成员保存了另一成员的本身。

    最后,在任意符合群概念的系统中,我们发现,每一成员皆有其相对或相反成员,任一成员与它的这个相反成员相结合,结果为恒等成员。

    这几个关于群论的基本概念本身并不难懂,也略显初略,但是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架构,让我们借以思考变与不变互相依存的奇特现象。但是,群论无法提供一个模型去解释那些超越既定系统或参考架构的变化,所以逻辑类型理论登场了:

    这个理论跟群论一样,也是以一组因某一共同特性而结合在一起的“东西”作为出发点,整体的组成分子也叫做成员,不过整体本身不叫群,而是称为种类。逻辑类型理论有一基本公理:“凡涉及某集合的全部成员者,必定不是该集合的一员。”后边有了大段的例证和推论,我们便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结论:(1)逻辑层次必须严格区分,以免矛盾混淆。(2)从一个层次转到较高一个层次(即从成员转到种类)需要一个换档、一种跳跃、一个超越或转型——一言以蔽之,即一种“变”。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极端重要,因为“变”提供了一个跳出系统之外的方式。

    作者给出的小结:群论提供我们一个架构,以思索一种变化,该变化可以在某系统之内发生,但系统本身维持不变。逻辑类型理论对于种类之内,也就是其成员之间发生的事,并不在意,但是这一理论提供我们一个架构,以考虑成员和种类的关系,以及由某一逻辑层次转到更高一个层次所蕴含的奇特改变。如果我们接受这两种理论之间的这一基本区分,那么应该有两种不同的改变:一种改变发生在某一系统之内,而系统本身维持不变;另一种改变发生时,则改变了系统本身。关于这一区分,举个比较实际的例子:一个做噩梦的人,在梦中可以做许多事——跑、躲、打、喊、跳下悬崖,等等——但是不论他怎么变换这些行为,都无法停止噩梦。此后,我们将称这种变化为第一序改变。跳出梦境的唯一方法,涉及了一个由梦到醒的变化。显然,苏醒不再是梦的一部分,而是转到完全不同状态的一个改变。这一种改变,此后我们称之为第二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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