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评《巨蟹 • 兔》

评《巨蟹 • 兔》

作者: 小慢可 | 来源:发表于2022-12-20 10:18 被阅读0次

    本文为转发,作者: lovezwt345原文地址 评《巨蟹 • 兔》

    “本文参与【小慢可征文】(2022年12月),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文章】 巨蟹 • 兔(星座生肖故事之四)

    【作者】小慢可

    【概述】一只在东方森林生活的兔子,因挖洞打扰到洞穴里的巨蟹。巨蟹又因被打扰而恼羞成怒,破坏森林,致使动物居民们不得不起诉它到森林法院。经调查发现,巨蟹居然是黑龙的侄子,这让法官很难维护公平。最后,只能和巨蟹妥协,把小白兔逐出森林。但小白兔心里不服,爆料巨蟹的黑幕,没想到却给自己引来杀身之祸。

    【评论】作者用童话的手法把动物拟人化,来揭露现实的虚伪和无情。围绕有罪与无辜这个主题,向我们暗喻了很多道理。

    从兔子的角度来看,它是无辜的受害者,需要公平公正来维护它的权益。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实现的。因为法 律的存在就是维护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让正义得到伸张,让罪恶得到惩罚。但也有例外的时候,就是当双方实力悬殊,或掌握了对方不可告人秘密的时候,会让事态的发展变幻莫测。

    在悬殊的情况下,所有的资源和势力都会靠拢有实力的一方。比如:在《我告程维高》这本书中,讲述的就是一个底层领导揭露省委书记腐败,贪污的过程。历经8年的持之以恒,被人诬陷,审查、拘禁、劳教等等各种手段以后,仍然坚持自我,不忘初心,最终方得始终。当然。这是幸运的,有些不幸的人,只能用生命来去维护正义。像揭露地沟油的记者,最终还是迎来了黑心商家的报复。

    但事物的发展规 律告诉我们:一切都是变化或是改变的,这就衍生出一些人可能刚开始是为了正义,或正能量。但最后还是会被他人模仿或是利用,变为一种挣钱手段。像打假第一人的王海。他的出现,让我们关注到产品质量的问题,也让一些人发现“商机”,利用“假一赔三”或“假一赔十”的规则去牟利,形成一种黑 产 链,类似是淘 宝的“差评师”,来获得自身利益。

    从巨蟹的角度来看,它确实存在道德准则的问题,以及破坏规则的行为。但人都应该懂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太过于强势和逼迫他人,只会带来对方不计代价的反扑,甚至会陷入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这在现实生活中可不少。

    前些年比较火的网络语:“我爸是李刚”。就是仗着自己的父亲有 权有 势,拿着“官二代”的名号漠视生命。最终,还是被舆论制裁,被法律审判。还有,著名歌唱家李双江的儿子,仗着自己是“星二代”,合伙一群人对女孩进行侵 害,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激起了社会的愤怒。最终,也让这个“星二代”锒铛入狱,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有坏,就有好;有得到,自然也有失去。明白这些道理的人,为人处事都会很低调,想着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方针,来处理一般事件。这对于心里有鬼,或是来路不明的人来说,是一种最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

    毕竟,巨蟹这种霸道也只能存在于童话中。即使现实中有,也逃不过那句俗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谁都不可能永远的一手遮天,翻云覆雨。“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而已”。所以,不管弱小还是强大,都应该保持人性的善良,守住道德的底线,这是人之所以成为人,而不是动物的根本区别。

    最后,若能在巨蟹这个角色中,渗透些意想不到的温暖-就是巨蟹虽然上面有人,但并没有狐假虎威,也没有提出任何要求。只是希望能够得到该有补偿。至于如何补偿,怎么补偿,就由法官和动物森林的居民来体现,但最终兔子还是被迫害了,巨蟹亲手埋葬了兔子。为它感到惋惜和难过,觉得是自己间接害死了兔子,同时也感叹人性的冷漠(面对绝对权利和财富时,会失去做人的准则)和毫无原则(丢弃道德的底线,让自己认为的基准成为解决问题的方法,牺牲他人的来达到自身权益的保证)

    这样,似乎可以让主题中“有罪和无辜”变得更加矛盾,具有更深的现实讽刺意义。也能从中看到人性的光辉(巨蟹最后埋葬兔子的行为),让巨蟹这个人物饱满起来。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评《巨蟹 • 兔》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zytaf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