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勇先生您好:
我们在今年5月29号晚上曾经通过电话,我是浙江东阳的中学老师,1990年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已经从事教育工作近三十年。
由于今年五月初,我与经营东风新能源汽车的当地销售商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购买东风新能源俊风ER30汽车一辆,当时对方多次承诺是没有里程数的纯新车。谁知付了五千元可以抵购车款的定金后,对方拿着骗去的我的身份证给我过户了一辆有一百四十多公里路程的二手车。
我发现问题要求退车退款后,被对方以签订了合同为由拒绝。
因为对方扬言不怕投诉,所以,无奈之下,只好向消费者维权热线96315和浙江人民广播电台的九三车世界小崔热线投诉。
5月13号下午,小崔热线接受了投诉,连线了被投诉的商家(对方)和消费者(我)。被投诉的商家先是说所有情况都已经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信口开河、信誓旦旦的表示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然后拿“带牌新车”来混淆视听,企图掩盖拿二手车当做新车欺骗消费者的事实,但是被小崔老师一针见血的指出,所谓的“带牌新车”,其实就是二手车,用“带牌新车”这种说法,有忽悠欺骗消费者的嫌疑,严重一点说,就是欺诈。
5月16号,接到投诉的东阳市工商局质量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打电话让我们双方前去,说是调解,但有关人员在未查明确定被投诉方销售的“是否属于二手车”和被投诉方“有没有欺诈消费者”的情况下,就出具了一份并没有投诉方和被投诉方两位主要当事人签字的所谓“投诉案件调解书”。上面盖的印章是东阳市工商局质量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这份所谓的“东阳市工商局投诉案件调解书”的调解书出具人,以投诉方(消费者)没有拿到对方(商家)销售的是二手车的证据为由,拒绝为消费者维权,并听信被投诉方(商家)的一面之词,以被投诉的商家有微信聊天记录和所谓的监控视频,以及你们东风新能源汽车产家(销售部)已经出具一百多公里路程属于调试路程的证明等为由,认为被投诉方并无过错,要求投诉方(消费者)履行合同。
当地工商局有关人员这种未查明事实就草率做出“投诉案件调解书”的结果,导致被投诉方在5月29号到投诉方单位散布谣言,颠倒黑白,企图迫使投诉方履行欺诈消费者的合同。在达不到目的后,又拿着你们东风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具的每辆车都有一百到一百四十公里的不符合事实的证明和所谓的东阳市工商局投诉案件调解书,起诉到法院,企图让法院也为商家的欺诈消费者行为撑开保护伞,从而达到强买强卖的目的。
我们收到起诉状后,被迫委托代理律师,并根据律师意见提起反诉,期望法院能查明事实,秉公执法,严惩恶意欺诈消费者的不法商家,打击不法商家“强买强卖”的嚣张气焰,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倡导诚信经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确立应有的底线。
8月5日,商家欺诈消费者案在东阳市法院首次开庭,恶意提起诉讼的商家曾经信誓旦旦可以证明事先告知消费者所有情况的微信聊天记录,根本找不到能证明的话,相反,有关聊天记录以及商家提供的合同,都证明商家(反诉被告)拿二手车当做新车欺诈消费者的事实!因此,我们相信东阳市法院的法官,如果不是像工商局的那位专门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案件的工作人员那样糊涂的话,应该会做出公正的判决,以倡导诚信经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情况大致如此。
我上次打电话和这次发短信主要是想咨询一下,我发给你的盖有“东风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事业部销售部”的这份证明的照片,是想请您看看,这份产家名义出具的不符合事实的证明,到底是不是你们销售部出具的?
因为上次我们通话过程,您已经说得很清楚,证明中的所谓“每辆车都有一百到一百四十公里路程”是不符合事实的。
事实上,正常情况下,任何一个产家的新车测试路程都不会超过三十公里。超过五十公里就已经值得怀疑,更何况是一百多公里呢?!
所以我和老师们认为,出具这种不符合事实的证明,其实是往东风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脸上抹黑!
浙江东阳 楼向东 敬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