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能和别⼈过得去之前,我得先和⾃⼰过得去。有⼀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的良⼼。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且⽆论如何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刚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没有太明⽩书名的含义,于是我开始回想书中对知更鸟的描述。
阿蒂克斯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只知更鸟就是⼀桩罪恶。”
莫迪⼩姐说:“知更鸟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都不做。它们不吃⼈们园⼦⾥的花果蔬菜,不在⽟⽶仓⾥做窝,他们只是忠⼼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杀死⼀只知更鸟就是⼀桩罪恶。”
知更鸟,代表书中冤死的⿊⼈,代表了没做过坏事却要被杀死的⽆辜⼈,它指出了⼈性深处的恶,那⼀直扎根在某个阴暗⾓落,不知何时就会跳出来的恶。恶,本就是⼈性的⼀部分,只是有些⼈任它吞噬,⽽有些⼈努⼒与它作⽃争。杀死⼀只知更鸟,看似不是什么⼤问题,但隐藏在背后的却是陷⼊⿊暗⼼灵的⽆底深渊。
有时候会想,真的有正义吗?只不过还没侵犯到⾃⼰的利益,所以可以仗义执⾔。但若事关⾃⼰呢?公平也是如此。歧视从未消失,或许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下得以缓解,但其实内⼼的歧视却从未减少过⼀分,虚假的平等更令⼈胆寒。⽽⼜有那么⼀些⼈,游⾛在两界的边缘以寻得⼀种平衡,架起⼀座桥梁,他们就是这个世界的光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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